济南交通新规下月施行 穿拖鞋开车等罚款50元
24.04.2015 11:21
本文来源: 半岛网
公共交通是城市交通主体 将优先配置资源
根据济南车管所发布的数据,截至今年初,济南机动车保有量高达到156万辆,仅去年一年就新增注册了22万辆。有业内人士指出,机动车的迅猛增长,将三年治堵成果消耗殆尽,而且证明如果不改变“以车为本”的导向,一味的围绕机动车和马路做文章,解决不了出行难。因此,即将实施的《条例》明确提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应科学规划换乘枢纽、公交专用车道、合乘车道、公交港湾式停靠站台等。
目前,经七路-泺源大街“公交走廊”改造工程正在进行,一期泺源大街改造将于5月底改造完成并尽快启用。而这项改造也将济南首条高峰公交通勤线路的打造推进了一步。据交警介绍,与公交优先配套的的公交信号优先系统,也已经被列入交警部门的科研计划当中。
开车吸烟、玩手机、穿拖鞋、赤脚将罚款50元
根据《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驾驶机动车时,不得吸烟、饮食、向道路上抛撒物品,或者以手持方式使用移动电话;不得赤脚、穿拖鞋;后备箱载物不得遮挡车窗。对违反该条规定的,将处以50元罚款。
去年8月7日早晨,济南滨河南路一名晨练老人被轿车撞飞不幸身亡,而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竟是驾驶员低头捡滑落的手机。根据此前济南交警天桥大队民警的介绍,车辆时速40公里时,司机按一下手机再抬头看路,相当于盲驾30米左右。因此,在市区开车玩手机,危害堪比酒驾、毒驾。
据济南交警此前介绍,开车穿拖鞋很容易在脚部移动时造成拖鞋滑落,这时驾驶员本能的反应就是穿上滑落的拖鞋再刹车,往往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市民吴先生是一名有着多年驾龄的“老手”,几乎没有过交通违法记录,他告诉大众网记者,光着脚开车其实很不舒服,实际上也很少有人这么做。
路边临时停车 驾驶员不得离车
在没有划设停车位的路边临时停车,怎样才能不被贴罚单?不少车主为此总结了不少和交警“斗智”的经验:要么跟交警说“刚停下一分钟马上就走,被贴条太冤”;要么干脆自己贴上一张之前的罚单,试图蒙混过关。但在交警加强巡逻、严格执法的趋势下,这些手段基本是都无法奏效了。
根据《条例》第36条规定,机动车在城市道路允许临时停车的路段停车的,不得妨碍行人和其他车辆通行,驾驶人不得离开车辆,上下人员或者卸载货物后立即驶离。也就是说,想不被贴罚单,车辆就必须是真的“临时”停靠,而驾驶员下车去办事的,则不在免罚范围之内。
遇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需靠右让行
怕违章罚钱、不知道该怎么让,这是不少驾驶员遇到消防车、救护车等执行紧急任务时的困惑。而此前,救护车因路上耽误救治时间,影响最佳救治时机的新闻,也屡屡见诸媒体。
即将实施的《条例》对此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遇有消防车、救护车、警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向右侧变更车道或者靠道路右侧通行;因让行产生的压线、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单位雇佣司机可要求提供交通安全记录
5月1日起,济南将着手建设交通安全记录参考制度,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诚信机制。用人单位雇用人员、保险机构办理保险业务,需要参考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的,可以要求被雇用人、投保人提供。对于要求提供本人交通安全记录的驾驶人,交警部门将免费提供。
据济南交警介绍,用人单位要求雇佣人员提供交通安全记录的,预计将在雇佣职业司机领域有所反映。据一位交警估计,这项规定将对进一步规范职业司机遵章守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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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4.2015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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