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一来源采购情况公示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单一来源采购情况公示
现将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单一来源采购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12月1—12月5日),如有异议请向济南市财政局采购处反映。电话:0531-66603770
济住中字〔2014〕42号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以单一来源方式支付公积金贷款抵押
登记项目费用的请示
市财政局:
我市自1999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来,已累计向13.1万户职工家庭发放贷款355亿元,贷款余额已达235亿元,随着存量贷款时间越来越长,贷款规模越来越大,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进入风险高发期。我市在公积金中心人员编制极少,县区不设管理部的情况下,只能采取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模式。由于受委托制贷款模式、未引入担保机制和我市开展期房预抵押业务较晚等多种因素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抵押到位率较低,贷款资金潜在风险较大,近期已出现逾期贷款上升趋势,我市的逾期贷款率已高居全省首位,因此落实房屋抵押工作已成为当务之急。为提高公积金贷款房屋抵押率,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2014年4月,我中心与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和济南市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置业担保)签订了三方合作协议:委托置业担保完成新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预购商品房抵押及存量公积金贷款的抵押登记工作;委托登记中心为公积金贷款、提取提供联网查询的服务工作。
在签订“三方合作协议”之前,我中心已向市财政局做了汇报,并且经财政局批准列入我中心2014年预算共计160万元,用于支付协议约定的公积金贷款登记业务管理系统及提取业务查询系统开发、维护费用和存量房贷款、预抵押贷款落实房屋抵押登记服务费。2014年8月我中心已按照约定支付登记中心公积金贷款、提取查询系统管理、维护费用20万元。根据协议履行情况,我中心拟在近期支付置业担保相关费用时,市资金结算中心提出直接向置业担保支付费用不妥,建议走单一来源采购途径。
登记中心是市房管局负责产权登记及抵押登记的主管部门,是置业担保的控股单位,负责具体承办房屋抵押登记业务,两者相互关联、相互依托,在抵押登记业务中形成一个有机整体。目前,济南市所有的商业住房贷款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业务都是通过登记中心办理。置业担保通过设置“公积金绿色通道”服务窗口,派驻专门工作人员,代办或协助办理抵押登记业务的受理初审业务,与登记中心形成一站式的高效快捷服务模式。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抵押工作自委托银行办理十几年来,一直未收到理想的效果。经过多次探讨,拟委托其他单位办理也收效甚微。经过近一年的实践证明,委托置业担保落实抵押已完成了三分之一的存量贷款抵押任务,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为此特申请以单一来源支付的形式,按照“三方合作协议”约定的付费内容分三年向置业担保支付相关费用,今年合同金额140万元。
当否,请批示。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11月18日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11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