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调整 范围扩大至全国

25.11.2014  17:29

    24日下午,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董宝珂带领相关处室负责人到12345市民服务热线接听电话,就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等方面的工作与市民进行了沟通、交流。董宝珂表示,今年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又有新调整,由原来的全省推至全国范围。

    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存缴权益,新增开户单位1970个   按照普惠原则,为了使制度惠及更多人群,公积金中心关注各类从业人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将非公企业、劳务派遣工和进城务工人员作为扩大制度覆盖面的重点,规范人力资源代理公司缴存住房公积金行为,拟定了农民工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使更多职工享受到了优惠政策。今年以来,缴存住房公积金105.8亿,有1970个单位新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新增缴存职工10.6万人。   同时,公积金中心始终大力支持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今年已为12333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5.6 亿元,有15.2万人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58.6亿元,上缴市本级财政廉租住房补充资金 3.91亿元。   借款人缴存公积金时长下调,异地贷款扩至全国   董宝珂表示,按照省住建厅、财政厅、人行济南分行《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的通知》(鲁建金字[2014]20号)要求,经征求市公积金管委会委员同意后,对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自今年11月5日开始执行。   “政策主要进行了两方面调整,一是自11月5日起,放宽了贷款条件,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还将省内异地贷款放宽到全国范围,成为全国少数实行异地贷款政策的城市。”董宝珂说,早在2008年,济南就已开办了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已累计办理异地贷款491笔,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7亿元。   这次调整,将异地贷款政策由全省推至全国范围,济南市户籍人口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凭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证明,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成为我市在外地工作特别是一线城市工作居民的一大利好政策,解决了就业地无力购房,户籍地无法使用公积金置业的难题。   此外,住房公积金商品房个人贷款实行“零收费”,济南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以所购房产或其他房产作抵押的方式落实担保,自2003年公积金中心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保险以来,一直没有引入担保公司办理贷款担保业务,除按有关规定由评估机构对二手房评估并收取费用和必要的公证外,公积金中心不存在强制要求借款人办理公积金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贷款担保等收费项目。   电子远程审批方便远郊县区,贷款审批简化流程   据了解,为方便长清、章丘、平阴、济阳、商河5个远郊区县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缩短提取审批时间,公积中心开展了电子远程审批业务,远郊县区的经办银行网点可直接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批业务。今年以来共为近7000名职工办理了远程提取审批业务。公积金中心还在济南天桥区建设银行营业厅增设了一处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网点,该网点已自2014年7月1日起正式对外服务。在任何受委托银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可到此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同时,公积金中心积极开办网上业务,正在开发建设网上营业厅和短信平台,计划11月底前可试运行,年底前正式使用,届时可实现缴存、查询、补缴、转移等多项业务网上办理功能,并可通过短信为群众提供业务查询、提醒服务,实时了解公积金的缴存、业务办理及贷款还款状况。   而在归集提取方面,开展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并授权银行办理退休提取、同城账户转移、基数调整、账户变更等业务,减少职工往返次数。公积金贷款提取取消了贷款相关资料,职工仅凭身份证明材料提取。在贷款方面,公积金中心对贷款申报资料进行最大程度地简化,提高审批时限,自申报资料齐全起15个工作日内放款到位。近期又简化合同变更手续,启用贷款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无需再次签订补充合同或重新签订有关合同。(记者 王亚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