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将实施"五名"工程 助力"中国软件名城"腾飞
日前,济南市出台《济南市加快软件名城提档升级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加快软件名城提档升级。2011年11月,国家工信部向济南授予“中国软件名城”牌匾,济南成为继南京之后第二个获此殊荣的城市。如今,济南将通过实施“名城、名园、名企、名品、名展”五名工程,促进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下简称“软件业”)为代表的数字信息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企业入园发展可享租金补贴
济南市将依托中国软件名城打造中国软件名园,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软件产业园区予以支持。鼓励软件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打造企业“拎包入住”的生态系统,对园区建设基础设施、公共平台、人才培养等公共服务体系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支持。支持各区县建设特色园区,鼓励园区依据有关规定,按新型产业项目和标准厂房项目申报用地。
针对园区建设软件业公共服务平台,《政策》明确提出,对新建并经认定的公共服务平台,给予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不超过30%、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对建成并经认定的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年度服务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分别超过80家、20家的标准,给予每年100万元的运营补贴,补贴时间最长3年,有条件的区县可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
为鼓励企业入园发展,济南市将对新开办和新引进的入驻园区软件企业,经园区管理服务机构推荐,按照实际租用面积,给予租金费用30%、最高15元/平方米·每月的租金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面积1000平方米,补贴时间最长3年。
为助推重点项目建设,济南市将对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软件业项目,经园区推荐,按照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12%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0万元。对软件企业引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单个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配套企业,按照到位资金的1%给予推荐企业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分两年执行。
鼓励与国家级智库、知名科研院所联合设立“大所大院”,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发展规划、咨询评估、人才培训等专业服务。积极策划、争办国际、国内软件业高端展会、论坛,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补贴。
为加大对软件业人才的保障力度,济南市将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业人才,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支持;对企业聘用年薪达到综合所得个税纳税标准的软件业高层次人才,自达到综合所得个税纳税标准年度起,5年内参照实缴综合所得个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发放培训补贴,之后3年按70%标准发放。
获得国家级荣誉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济南市将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入选全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中国互联网百强”“国家集成电路‘中国芯’”等国家级荣誉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不重复奖励)。对获评山东省大数据重点企业等省级荣誉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济南市将对当年获评“国家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国家大数据重点产品(解决方案)”“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项目”“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等国家级优秀项目(方案)的软件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不重复奖励)。对当年获评山东省“大数据重点产品(解决方案)”“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试点示范项目”等省级优秀项目(方案)的软件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不重复奖励)。开展市级软件业优秀项目(方案)评选,对于获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不重复奖励)。
为鼓励资质创新,济南市将对新认定的山东省软件工程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首次通过CMMI(能力成熟度模型)三级、四级、五级评估认证的软件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
[ 责任编辑:秦来玲 ]欢迎下载新华网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