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居民医保本月开始缴费 缴费期截至12月31日
14.10.2014 17:19
本文来源: J0531.Com
摘 要:记者10日从济南市社保局获悉,2015年度起,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两个险种合并为“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2015年度居民医保从本月起开始保费征缴,征缴期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据悉,城乡成年居民分为100元和300元两个缴费档次,缴费档次与待遇挂钩,参保人可自愿选择。城乡低保、重度残疾居民及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优抚定补对象等人群将按规定享受免缴费待遇。
合并后的居民医保参保范围为,驻济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和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在园儿童以及其他18周岁以下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年满18周岁,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和农村居民。
据了解,12月底前缴费的居民2015年1月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参保人按医疗年度享受待遇,待遇享受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超过3个月以上参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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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0.2014 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