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检察机关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3年依法不批捕2617人
济南市检察院检察开放日活动
与会人员就司法规范化建设参与座谈
齐鲁网 11月30日讯 (记者 扈枫 实习记者 王琦)今天下午,济南市检察院举办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社会各界人士现场参观和听取了历下区检察院驻济南中央商务区检察室关于规范司法情况的介绍,实地参观了市检察院并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
据了解,2013年以来,济南市检察机关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基础性、全局性战略任务,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最高检察院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以来,济南市检察院对2013年至今办理的17442起案件逐案进行检查,列出问题清单,以案析理,边查边改,大力整治司法不规范问题。
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方面,由两级院举报中心统一受理线索,实行集体评估、实名举报答复、不立案线索备查等制度,建成11个规范化办案工作区,设立6个看守所专用讯问室,传唤、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必须在工作区和讯问室进行,并全过程不间断录音录像。市院新建的“同录中心”,能够统一录制并实时监控各办案单位讯问情况。同时,不断规范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不批准逮捕2617人、不起诉1310人。
济南市检察机关不断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范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范围、程序和手段,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环境保护和道路交通安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等活动,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719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实施细则》,对计分、呈报、裁定全程同步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8件,对9名罪犯建议收监执行。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建议变更强制措施80件。
目前,终结性法律文书、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信息公开发布和案件程序性信息上网查询制度均已建立,先后公开法律文书和程序性信息12000余份,发布职务犯罪重大案件信息173件。
济南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振忠指出,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长期任务。司法规范化建设没有终点、不能停步、永远在路上。不断增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融合性,以新的发展理念引领新的发展实践。将专项整治工作查摆问题清单纳入司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重点内容,健全完善规范司法长效机制,打造具有济南检察特色的规范司法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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