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建委审批事项“批管分离”一站式服务

05.09.2014  11:19

          8月18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审批办在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正式揭牌成立。该委21个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经梳理出来的73项审批、服务事项,合并确定为61项。其中16项不再作为审批事项,剩余45项中的28项作为首批事项集中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大厅办理,另有12项已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办理,还有5项因暂不具备集中办理的条件,暂缓集中办理。
        7月19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审批办整体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大厅,建立起“首席代表制”、“重大项目代办制”、“联席会议制”等十余项制度,同时建立问责、追究和考核评价制度。
        超时默认和缺席默认制以及不规范回复默认制是这些制度中的亮点。超时默认,是指审批办已受理申请事项但需和业务处室(单位)联合办理的,业务处室(单位)在收到审批办发的工作关系联络函后,在规定时限内未返回书面意见,视为该业务处室(单位)默认同意办结。缺席默认,是指对由审批办召集需业务处室(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业务处室(单位)接到会议通知后,未委派工作人员出席联席会议和未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反馈意见的,视为该业务处室(单位)默认同意办结。超时默认和缺席默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超时和缺席业务处室(单位)相关责任人承担。          不规范回复默认制要求审批办向业务处室(单位)征求企业市场行为意见时,业务处室(单位)书面回复用语应规范、准确、清晰,如“是、同意、允许、确定、可以”等用词,需提供法律法规依据时,应具体到每一条款。业务处室(单位)对审批办的回复出现答非所问、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时,如“也可以、都行、差不多、不合适、自己理解”等用词,审批办应告知重新回复,回复仍无法做为审批依据时,视为该业务处室(单位)默认同意办结。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审批办设立由委一位副局级领导任职首席代表,并给予充分授权。审批事项一律在市政务中心办理,能现场办结的一律现场办结,实现“一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防止体外循环。今后按照“批管分离”的原则,审批办管“”,其他业务处室将主要精力转移到监督管理上,最大程度地提高为民服务的效能。(记者    关学军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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