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户外广告限设区和禁设区具体范围图出炉

12.07.2017  22:02

  近日《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规划》正式获市政府批复。面对这么多的户外广告,济南如何分区规划控制呢?根据《规划》要求,济南市将设置限设区和禁设区,其中,禁设区主要包括山体、河流,泉水保护区、大明湖、古城,历史文化街区,居住区、办公区、工业区等城市功能区及其他未列入限设区的区域。(记者 高亚南)

  分区控制图(红色——限设,蓝色——禁设)

  据了解,在保护城市市容景观环境基础上,以服务城市商业发展、城市公共宣传和营造城市活力为目的,部分区域可合理设置户外广告。限设区范围为城市主中心、副中心、三个次中心、八个地区中心的商业中心,七个现状商圈和十个城市窗口地区。

   具体范围:

   主中心:泉城路及泉城广场周边、大观园;

   副中心:CBD、汉峪、贤文;

   三个次中心:西客站、新东站、孙村;

   八个地区中心:北湖、华山、美里、柏石峪、唐冶、港沟、洪楼、董家;

   七个现状商圈:西市场、英雄山、山大路、振兴街、泺口、张庄、黄台;

   十个城市窗口地区:遥墙机场、新东站、济南东站、济南站、西客站、汽车西站、汽车南站、汽车东站、北园大街长途汽车总站、济南广场汽车站。

  临空和济北两个次中心,王官庄、桑梓店、崔寨和高官庄四个地区中心,条件尚未成熟,未来结合规划建设方案同步划定户外广告限设区。

   限设区内禁止在护城河区域和泉水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户外广告

  限设区内禁止在护城河区域和泉水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户外广告;禁止在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设置户外广告;禁止在行政办公、居住、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等特定功能区和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等文化建筑设置户外广告;道路红线内,除结合公交站点设置的公交候车亭广告外,禁止设置任何形式的户外广告。

   限设区设置广告还需要遵守这些广告设置规定!

  1、户外广告仅允许附着在高度≤24m的商业建筑上设置,广告面积应小于等于立面面积的30%,单个广告面积应≤200㎡;

  2、商业综合体,建筑设计方案已预留广告位的按批准方案设置,其他商业建筑户外广告的设置数量不应超过6个;

  3、绿地、公园可结合园林景观适度设置小品、雕塑式公益广告;

  4、机场仅公共区域允许设置1处公益广告,每个车站仅允许设置1-2处公益广告,内容以济南文化、旅游、历史等城市宣传为主。

  5、地标建筑可根据城市形象宣传、景观照明建设需求设置媒体立面,单独报批,批准后按规定设置。

  6、专业市场按照“一场一方案”的原则,单独报批,批准后按规定设置,内容仅限公益广告及其自身和内部商家的广告宣传。

  以保护济南特色景观、历史风貌、公共空间环境,保护城市交通和公共设施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环境为目的,部分区域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限设区之外的所有地区均为禁设区。主要包括山体、河流,泉水保护区、大明湖、古城,历史文化街区,居住区、办公区、工业区等城市功能区及其他未列入限设区的区域。

   在禁设区内,除以下四种情况外,禁止设置任何广告

  1、绿地、公园可结合园林景观适度设置小品、雕塑式公益广告;

  2、商业、商务办公、居住建筑的附属商业(底商)可设置橱窗广告;

  3、商业综合体,建筑设计方案已预留广告位的按批准方案设置,严格控制内容、版面,禁止更改或增加广告位;

  4、道路红线内结合公交站点设置的公交候车亭广告。

[ 责任编辑:秦来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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