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打掉一强迫长途司机按月"上供"的恶势力团伙

16.10.2014  17:00

   中国山东网10月16日讯 (记者 张敏敏 通讯员 孙康)近日,济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二大队会同槐荫区公安分局、天桥区公安分局成立联合专案组,历时6个月的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以王某为首非法控制济南至阳谷客运线路的恶势力团伙,抓获团伙成员4名,破获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刑事案件10余起,涉案金额10余万元。

  2014年3月2日,济南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2013年7月30日上午10时30分,一名长途汽车司机杨某在槐荫区济齐路济南市交运集团院内被三四名同为长途司机的嫌疑人打伤面部,2013年8月14日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2013年8月19日槐荫分局刑警大队经初步工作,一个以济南市天桥区王某为首的非法控制长途客运线路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浮出水面。济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党委高度重视,王辉支队长协调天桥分局,槐荫分局有关部门成立专案组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

  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均系长途客车车主,究竟有什么深仇大恨大打出手?原来,他们都是往返于济南至台前、濮阳、安阳等线路的长途车司机,这个线路途经阳谷,在阳谷境内的路边散客比较多,犯罪嫌疑人王某感觉这是生财之道,然后纠集数人,召集这个线路司机“开会”,成立“协会”,只允许每个月缴纳1460元“会费”的司机可以路边捡客,否则“后果自负”。十余名车主迫于王某的淫威,每月按时交纳“线路费”,王某除了每个月按时“收租子”之外,还组织这十余名车主每月两次聚餐,餐后去KTV,十余名车主轮流买单。对于没有缴纳“线路费”的车辆,王某雇佣阳谷人在阳谷境内容易上客路段开小车“巡线”,发现未交费的司机捡客,立即打电话报告王某车牌号及上客人数,车到济南,王某便纠集人去恐吓威胁司机,如不交出捡客票款,便大打出手。2013年7月30日上午10时30分,一名司机杨某在交运集团院内被王某等人打成轻伤。

  在准确掌握了该犯罪团伙涉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多项违法犯罪事实后,围捕大网于2014年8月5日拉开,在有关警种的大力协助下,专案组组织20余名警力分别在天桥区堤口路一咖啡厅、北坛眼镜市场将王某及团伙骨干成员“大龙”、崔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2014年8月22日将团伙另一名成员王某某抓获。

  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以谋取经济利益为目的,非法控制济南至阳谷的客运线路,禁止台前、濮阳、安阳往返济南至阳谷的客运车中途拉散客,自2009年以来,组织另外10辆济南至阳谷客运车车主每月向其交“看路费”,在聊城阳谷县雇佣无业人员李某、徐某、张某等人,每天开着小车在阳谷县境内巡线看路,采用跟踪、恐吓、拦截、驱赶等手段阻止台前、濮阳、安阳等至济南的客车在阳谷境内停车拉客。对不服从的,由王某出面纠集人员对车主进行恐吓,殴打,指令车主请其吃饭、唱歌、赔礼道歉,并强行索要“损失”。经查,至案发止,王某伙同他人共敲诈受害人5万余元,殴打恐吓数人,致使多名长途车停运,严重扰乱了济南市的客运市场秩序,影响极其恶劣。同时,王某为保证其“看路”费用来源,加强对缴费车辆的控制,规定每月至少聚餐两次,费用由其他车主均摊,对不听从的,轻则“罚款”,重则殴打。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于某、崔某等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