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拟订首个机动车喇叭禁令 绕城内违法将罚款

04.08.2017  16:43

  3日,济南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就济南历史上首个机动车禁止鸣喇叭新规征求意见。为维护城市文明形象,减少环境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济南市公安局起草了《关于禁止机动车在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鸣喇叭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此次禁止鸣喇叭新规,济南禁止机动车(含摩托车)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鸣喇叭,“绕城高速公路”是指G35济广高速公路济南段、G3京台高速公路济南段、G2001绕城高速公路南线、G2京沪高速公路济南段。在禁鸣区域内机动车违反禁鸣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可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绕城高速公路以内禁止机动车鸣喇叭,那么特种车辆紧急情况下怎么办呢?新规规定,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断续使用警报器,但当日22时至次日6时一般不得使用。也就是说,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断续使用报警器,但不能长时间持续使用。而且,夜间10点都次日6点这个时段,一般不得使用。

  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6日,市民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0531-85082228传真号,或者[email protected]电子邮件进行沟通,也可以通过信件方式,通讯地址为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6897号3012房间,邮政编码250014。

  此前的6月22日,济南交警支队召开“科技,让交通违法无处遁形”新闻通报会表示近期济南将要新上一批高科技违法抓拍采集设备,解决困扰交警好多年的违法取证难题,高科技装备包括无人机抓拍、声呐探测鸣喇叭、远光灯自动检测。其中,机动车乱鸣笛,是普遍的驾驶陋习,乱鸣笛听得见却看不见,取证困难,一直是交通治理难题。声呐采集系统则可以对乱鸣笛进行取证。声呐采集系统的技术最早源于军用技术,将声音以可视化、云图化的方式,将监控范围内发出超过设定值以上分贝的被监控物体用色域表现出来。简单来说,只要机动车在禁止鸣笛路段按喇叭,系统可以通过声源自动识别精确定位发出喇叭声的机动车位置,联动摄像机头进行自动抓拍,从而识别号牌后,上传违法音频证据和车辆照片至系统后台,生成交通违法记录。目前,省城部分路段已经安装了声呐采集系统,目前正处于调试阶段,近期将可以使用。

  去年开始,上海、盐城、深圳等国内多个城市开始使用声呐探测系统抓拍取证鸣喇叭,技术已经比较成熟。(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泰来)

[ 责任编辑:秦来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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