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殴打女公交司机的涉案者被抓获
25日,女司机刘杰的父母到医院看望受伤的女儿。 记者高歌 摄
25日,济南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信息称,公安部门已将殴打驾驶员的涉案人员张某和陈某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3日18:00左右,71路公交车女驾驶员刘杰由于未立即满足带孩子女乘客后门上车的要求,在还乡店站点被女乘客及其男伴殴打入院。事件发生后,车上乘客立即报警,但未能拦下打人者。25日,本报刊发了相关报道后,引起市民广泛关注。市民对于这种暴力行为十分气愤,纷纷拨打本报热线或参与微信、微博互动,表达自己的意见看法,希望警方尽快抓住打人者,还被打女驾驶员一个公道。
25日16:50左右,济南公交官方微博发布信息称,25日下午,打人男女已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这一说法得到济南公安公共交通分局有关工作人员的证实。济南公安公共交通分局的官方微博18:00发布信息:3月23日18:00,济南71路公交车乘客殴打驾驶员案件发生后,济南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高度重视,连夜开展工作。25日15:00,将殴打驾驶员的涉案人员张某、陈某抓获。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张某、陈某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警方将对伤者进行伤情鉴定,并将于明日公布具体案情,本报将持续关注此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对这些行为的违法人员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被打女驾驶员获颁“委屈奖”
这一公交系统内设奖项十几年来从未落空
“好好休养,感谢你为公交、为乘客做出的努力和服务。”25日,济南公交总公司相关负责人给在病床上的刘杰送上了“委屈奖”。据了解,十几年前,济南公交就在系统内部设立了“委屈奖”,每逢有司机受委屈,公司会第一时间到医院或上门对司机进行慰问,并送上几百元的“委屈奖金”。让人觉得难过的是,一年中总会有几个司机“得奖”。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公交司机被打事件时有发生,堵车、变道、刮擦、登乘时开关门,这些都成了公交司机屡屡被骂被打的原因。2009年7月21日,我市138路公交车女驾驶员高娜娜因拒绝一男子在前门下车的要求,而遭暴打致使脑震荡住院;2012年,同样的一幕发生在了102路上,驾驶员被乘客暴打致伤……“即使驾驶员挨骂、被误会,甚至挨打,我们对驾驶员的要求一直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避免矛盾激化。”济南公交相关负责人说,毕竟驾驶员肩负着一车人的生命安全,设置“委屈奖”并不在于给予驾驶员多少物质上的补偿,而是希望能够给予自己员工一些抚慰。
“真心希望给我们的员工发这个奖的机会越来越少。”济南公交相关负责人说,他们也希望能够从立法等方面给予驾驶员更多的权益保护。在进一步要求驾驶员保证服务质量的同时,也呼吁乘客能够遵守乘车规定,相互体谅,避免不良事件的发生。(记者尹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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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被打父母心疼:
“有啥事儿
不能好好说呢?”
“昨晚看了新闻才知道自己闺女被打了,一晚都没合眼,一早5点就和老伴出门来看闺女。”刘杰母亲周长荣说。“闺女性格内向,根本不会去招惹别人。有啥事儿不能好好说呢?”
25日,躺在病床上的刘杰气色比前两天好了一些,但右侧的脸部还是有些肿胀。车
队的女驾驶员自发地排了班,轮流来照顾刘杰。“知道这件事儿以后,第一反应是心疼同事。”106路驾驶员谢芹说,之后心里就有了隐隐的害怕。
“我也是当妈妈的人,知道心疼孩子,所以当我看到她还有推车时,我告诉她让她等一等,我给她开后门。”得知警方找到了打人者,刘杰表示,她能理解那位乘客作为母亲想照顾好自己孩子的心情,但她不能理解为什么不能心平气和地将事情解决?
刘杰说,自己的孩子才5岁,平时最黏她,已经3天没见到孩子了,她一想到孩子心里就难受。她不想把这事儿告诉孩子,更不想让孩子看到自己受伤的样子。
(记者尹爽)
延伸阅读
涉事者压根意识不到打司机危及行车安全
律师建议警示可能的法律后果
□本报记者 赵樱宁
刘杰的遭遇并不是个例。司机在遇到来自乘客的“干扰”时,非常容易造成交通安全事故,但涉事者往往意识不到,这种在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也严重威胁到了其他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现状】
事后处理无助避免冲突
25日,记者采访多名公交车驾驶员了解到,几乎每个人都曾遇到过或大或小的驾乘矛盾。“有时驾驶员没看清楚市民是否刷卡,提醒时会招来谩骂;还有一些私家车主误认为公交车司机‘开霸王车’,但其实并非如此,比如,公交车左转就需要从公交车道提前进入左转弯道,在某些路段就往往需要跨过3个车道,加上公交车体积较大,很容易让小车产生被逼的压迫感,引发矛盾”。
对于影响公交司机安全驾驶的行为,《济南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都有明确的规定,但现实的难题是,殴打司机只是妨碍安全驾驶行为,最多是事后处理,而难以在事前进行有效约束。很多肇事者觉得只不过是打了司机,当时根本想不到会对行车安全、整车乘客带来危险。
【呼吁】
警示后果加强疏导
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律师靳萍表示,可在公交车上设警示标志,提示乘客不得有暴力侵犯司机的行为,及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可以在现有的法律条例里,加重此类行为的处罚,比如延长拘留时间或增加罚款金额”。另一方面,她建议加强驾驶员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文明疏导水平,妥善应对突发事件。
看到报道后,济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民巡访团团长辛安也致电本报,建议在全市由媒体和公安部门联合开展一次“维护公交司机合法权益,依法严惩打人凶手”的专项宣传教育和惩戒活动。
【建言】
设相对独立的驾驶室
“乘客与司机之间互不认识,而且这是付费得到的服务,由于立场不同很容易产生分歧和误会,目前公交车基本都有站立的乘客,存在干扰驾驶的可能,客运安全并不乐观。”一位公交行业业内人士表示,建议优化公交建设,设立独立或半独立的驾驶室,“比如,驾驶室下半部分可以建成全封闭式,以便防止小型物件意外滚入驾驶室,上半部分为栏网式,与仪表台距离以足够司机侧身通过为宜。”该相关人士表示,这样令驾驶区与乘客区有效地半分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