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环保局:天津爆炸事故暂未影响济南空气质量

17.08.2015  13:46

   中国山东网8月17日讯 (记者董理)记者从济南市环保局了解到,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分析,截止到目前,未发现天津爆炸事故对济南市环境空气产生危害。

  2015年8月12日23时,天津市滨海新区发生爆炸事故,为了解此次爆炸事故对济南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的影响,确保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13日起,济南市环保部门密切关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及时分析监测数据,实时掌握污染物的传输路径。截止到目前,未发现爆炸事故对济南市环境空气产生危害。

  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环评专家彭应登表示,天津爆炸事件中发生爆炸的危险化学品多是易燃易爆品,燃烧后产生的污染物多是常规的污染物,比如一氧化碳、颗粒物(黑烟)等,其中对外环境最主要的影响是浓烟。

  从济南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来看,济南市13日至15日的AQI分别为129、105、89,与天津爆炸事件之前的空气质量状况相比(10-12日的AQI分别为130、129、140),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呈明显好转趋势;从济南市常规污染物监测数据对比来看,济南市市区及污染物跨界输送点SO2、PM10、PM2.5、CO的平均浓度在天津爆炸事件后均呈下降趋势。结果表明,爆炸事故未对济南市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影响。

  经天津市环保局初步确定该爆炸事故产生的刺激性气味气体主要为甲苯等挥发性有机物(VOCs)。

  记者了解到,近期,济南市新建济南大气复合型污染监测系统,其可监测PM10、PM2.5、SO2、NOx、CO、O3、颗粒物粒径分布情况、挥发性有机物(99种~102种各类VOCs)等多种污染物。通过济南大气复合型污染监测系统显示:10到12日(事故发生前),苯系物、挥发性有机物日均值浓度平均值分别为50.51ppb、603.01 ppb,13到15日(事故发生后)苯系物、挥发性有机物日均值浓度平均值分别为54.45 ppb 、625.48ppb;可见该爆炸事故前后,济南市环境空气中该爆炸事故产生的特征污染物苯系物、VOCs浓度变化浮动不大,未见异常。

  另外,从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的气象预测来看,1500米以下,天津爆炸现场气团是先向东北,再向东南移动,可能影响到山东半岛西北端。从济南市颗粒物浓度变化情况来看,13日至15日呈逐渐下降趋势,15日受降水影响,济南市空气质量情况有明显改善。近地面风场以南风为主,总体来看,天津爆炸事故对济南市空气质量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