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绘就依法治市蓝图 建政府部门公开评议述职制

21.11.2014  10:22

    济南绘就“依法治市”蓝图。目前,《中共济南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 已正式出炉。据了解,济南将探索建立政府部门公开评议述职制度,每年组织部分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进行公开述职。

  立法法规专业性强,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   济南将完善立法请示报告制度,对立法规划、计划及法规制定和修改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而且,将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人大常委会委员比例。我市将探索由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组织起草、联合起草、委托起草等制度,对专业性强的法规项目,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草案,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   行政重大决策未经风险评估不得作出   济南将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重要投资项目、合同协议、国有资产处置、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还会完善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重大决策未经风险评估一律不得作出。   我市将制定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准确界定各级各部门行政职权,依法公开行政权力事项的内容、对象、条件、程序,未经公开不得实施。   简政自设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取消   济南将进一步精简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自行设立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严格控制新设市级行政许可事项。而且,还将分阶段、分步骤整合执法主体,重点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资源环境、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管理等重点领域综合执法,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试点,探索在县级政府分领域设立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述职探索建政府部门公开评议述职制度   在政务公开方面,济南将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规范和监督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制度,否则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济南将探索建立政府部门公开评议述职制度,每年组织部分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进行公开述职,逐步把社会各界对述职的评价纳入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和党风政风行风民主评议范围。而且,还会创新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司法落实公民自由旁听庭审制度   在司法领域,济南将落实公民自由旁听庭审制度,凡持有有效身份证件的公民,均可自由申请旁听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而且,还会健全司法机关与新闻媒体良性互动机制,自觉接受媒体监督,规范媒体对案件的报道,防止形成“舆论审判”。另据了解,我市还将健全依法维权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律师参与处理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工作机制。   普法建法官、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   在普法方面,济南将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全市每两年对领导干部进行一次普法统一考试。与此同时,我市还将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建立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的长效机制。   人员想当法检两院领导,得有法律工作经验   据了解,济南将加强立法、执法、司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选拔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优秀干部到领导岗位。上述意见明确提出,拟任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的人选,原则上应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和法律工作经验。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要普遍设立公职律师,凡作出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政策,均需公职律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防范法律风险。除此之外,我市还将探索实施立法、执法部门与法学院校人员互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