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着力查处补偿款背后的“微腐败”
在济南高新区创新谷街道池子东村里,听到高新区纪工委监工委查处宋某国的消息,村民激动地说:“真得谢谢你们查了宋某国,帮我们把他私吞的青苗补偿款还给了村里。”
事情还得从十几年前说起。2006年,池子东村500多亩地被项目占用,村委会开始负责申领村集体和村民个人的青苗补偿款,这项工作落到了时任池子东村村委会会计兼出纳宋某国的手里,他把村民申领明细汇成总额,经村民代表大会、村“两委”通过后,将总额和明细上报至创新谷街道经管站,再由街道经管站将款项拨付至村账户。
当时,宋某国在这个岗位上已干了10个年头,他渐渐发现,这一套流程看似严密,却有“可乘之机”。上报申领材料后,村“两委”、街道经管站往往不会一一对照审核,拨款时都是街道经管站直接将青苗补偿款拨付到宋某国的个人账户,于是他打起了“小算盘”。在2016年初池子东村村民代表大会上,宋某国将应给村民拨付的45.8万余元青苗补偿款虚报成50.5万余元,套取4.7万余元占为己有。
贪欲的种子一旦生根,便像疯长的野草一样,一发不可收拾。尝到了第一次逐利的“甜头”,他又将目光聚焦到2016年下半年的青苗补偿款,他用了同样手段再次套取补偿款5万余元。
谈话室里,关于侵占青苗补偿款9.7万余元的数额,宋某国供认不讳,但对于接收补偿款的个人银行账户,他却选择“以假乱真”,审查调查工作一度陷入困境。2笔补偿款都是几年前通过跨行转账获取的,交易流水中缺少补偿款的去向信息,使宋某国侵占的补偿款有“来”无“往”,取证工作难度升级。
审查调查人员深知,只有查清被侵占款项的来龙去脉,才能形成完整而有力的证据链条。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几经辗转取证,济南高新区纪工委监工委调查组最终查实了涉案款项的去向。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宋某国坦白供认:“去年高新区党工委巡察组巡察中核对账目时,我好几天都睡不着觉,侵占了公家的钱,但是也不敢花,一直提心吊胆,我把钱退回来了,现在向党组织和村集体真诚道歉。”
还回来的不仅仅有9.7万余元的青苗补偿款,还有村里老百姓的集体利益和印刻在村民心中的“公平正义”。最终,宋某国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完)
[ 编辑:张建波 ]欢迎下载新华网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