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2017年底前完成VOCs治理项目
15.12.2015 15:21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本报记者董若义 通讯员陈培栋报道 山东省济南市日前出台《济南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整治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全面启动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整治工作。
《细则》要求,到今年年底,济南VOCs治理项目完成率达到50%以上,已建成治理设施能够稳定运行。到2016年年底,治理项目完成率达到80%以上,到2017年12月,全部完成泄漏检测、修复和VOCs治理项目,建立有机化工行业监测监控体系, VOCs排放总量比2015年削减30%以上。
根据《细则》,济南市把石化行业、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4个主要VOCs排放行业的企业,全部纳入整治范围,并统筹兼顾监管其他行业企业的VOCs排放。要求这4类行业中所有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的企业,应优先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对相应生产单元或设施进行密闭,从源头控制VOCs产生,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量。
《细则》指出,企业是VOCs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制定企业VOCs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等,确保按期完成VOCs综合整治工作。同时,要求全部重点行业企业要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完成治理设施改造,配套完善监测、申报登记体系,核定排放量,推进信息公开制度。
《细则》明确,石化行业、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这4个行业企业的VOCs综合整治工作,将作为考核企业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
据了解,济南市环保部门鼓励企业对排放的VOCs进行回收利用;对浓度、性状差异较大的废气应分类收集,采用适宜的方式进行有效处理,要求石化行业、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4个行业VOCs总收集、净化处理率均不低于90%。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15.12.2015 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