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审计:履行监督职责服务发展大局
近年来,济宁市审计局坚持“业务立审、科技强审、文化育审、人才兴审、廉政树审”的发展战略,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突出审计重点,服务发展大局。把审计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2014年,该市市本级共组织开展审计项目160个,围绕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市委市政府促进经济发展有关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先后组织开展了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运营情况、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都市区城际公交营运费用等审计项目,促进了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组织开展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福利彩票资金、社会抚养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曲阜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绩效情况等民生项目审计,揭露了政策执行不到位、挤占挪用、套取冒领民生资金等侵害人民权益的违法违规问题,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围绕规范权力运行,组织开展了61个领导干部(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把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情况作为重要任务,把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作为主要内容,促进了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围绕提高政府投资资金使用效益,对48个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实施了审计监督,特别对23届省运会场馆项目、创建绿化模范城市重点工程、南水北调污水处理工程、民生保障工程等投资规模大、社会关注度高的建设项目,实行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审计,审减工程造价21905万元,节约了财政资金。通过有重点地开展审计工作,有效推动了政策的执行。
二是严格依法行政,深化审计监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主动行使审计监督。把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强化了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提高了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建立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制度,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济宁市市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审计结果执行,出台规定建立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责任制、跟踪督查制和追责问责制,促进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大对违法违纪问题和案件线索的查处力度,向有关部门移送处理事项13件,其中移交案件线索2起,配合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对违规公务接待、公款消费等多项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和检查。
三是积极建言献策,做好参谋助手。坚持一审二帮三促进,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问题的同时,积极帮助被审计单位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促进被审计单位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经营管理。同时注重对审计中发现的苗头性、普遍性问题,深入研究,查找原因,分析对策,为政府科学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全年编发审计信息298篇,专报13篇,市领导批示审计专报和报告69篇(次)。参考审计建议,市政府出台和完善了《济宁市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济宁市审计结论落实规定》等多项规范性文件,促进了加强管理。
四是践行群众路线,狠抓内部建设。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组织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并按照党的群众观点狠抓各项内部建设。严格按照各时间节点开展了13次集中学习、广泛征求到53条意见建议、深刻查摆出21条“四风”问题、研究制定了23条整改措施、完善新建了25项制度,工作作风有了大转变。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在全市审计系统开展了五项“十佳”评选,在局属事业单位开展了科级干部竞争上岗,选派40余人次参加了计算机审计培训,在上海财经大学举办了104人参加的投资审计业务培训,提升了职业胜任能力。加强审计文化建设,培育和践行了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受到了中央国家机关党建调研组的高度评价。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在全市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机关党建工作座谈会上,分别作了典型发言,济宁新闻联播做了专题报道。完善了与派驻纪检组各项合作督查制度,健全了干部职工廉政档案制度,进一步增强了审计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郭卫东 苏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