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召开全市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会议
12月11日,济宁市召开全市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会议,总结通报了2015年度全市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安排部署2016年任务。市政府副秘书长赵新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林业局局长程福华主持会议。
赵新安指出,森林资源是生态建设的物质基础,没有森林资源数量的增长、质量的提高,就不会有持续改善的生态环境。加快城乡绿化、改善生态环境既需要大力植树造林、快速增加城乡绿量,也需要强化资源管护、保护提升生态建设成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护森林资源的重大意义,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切实增强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立危机感和忧患意识,树立事业心和责任心,下狠心,用猛药,动真格,敢碰硬,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赵新安强调,要加强林地湿地保护管理,严格落实林地、湿地“一张图”,加强林木采伐流通监管;要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健全预防和应对森林火灾扑救措施,进一步修订完善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等专项整治活动;要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突出监测预防、应急防治和防治方式创新三项重点,实现工作的常态化,真正做到领导责任到位、目标任务到位、防控措施到位、检查奖惩到位;要加强湿地恢复保护利用,按照“保护优先、科学恢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湿地保护原则,全面加强湿地保护工作;要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古树名木的普查建档和挂牌保护;要加强林业执法办案力度, 进一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针对不同季节案件发生的特点,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积极研究监督执法、查办案件的新思路、新措施,提高执法水平。
赵新安要求,要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保护森林资源责任制,创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机制,建立破坏森林资源责任追究制度。要完善森林资源综合保护管理体系,加快建立以森林公安为主体,林政、野保、种苗、木检、行政审批等参与的综合执法体系,探索开展行政综合执法、联合执法, 做好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有效衔接,坚决依法打击、惩处毁林违法犯罪行为。要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森林资源管护格局,积极主动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加大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实行举报保密制度、举报有奖制度和案件限时查办制度,形成人人都是护林员的全社会森林资源管护网络,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
程福华强调,务必高度重视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充分认识保护森林资源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保护就是发展的理念,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抓出成效、落到实处。务必全力抓好当前管护重点工作,牢固树立森林资源管护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切实履行好职责作用,保护森林资源,做到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务必及时谋划明年资源管护任务,积极当好参谋,真正引起重视,取得政策、措施上的支持倾斜,把各项工作抓早、抓好、抓实。务必夯实管护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落实细化责任,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位,更好地发挥政府在生态资源保护和监管中的重要作用。
市林业局副局长徐西胜通报了2015年全市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情况,市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李会省宣读《关于加强高速公路绿色通道采伐更新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邹城市、微山县、鱼台县、嘉祥县、梁山县政府作了典型发言。
与会人员参观了济宁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成果专题展览,观看了观看济宁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成效专题片。会议印发了市两防指挥部《关于2015年度全市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情况的通报》、《关于调整济宁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关于印发<济宁市2015-2016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济宁市2016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林业局《关于加强高速公路绿色通道采伐更新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意见>的通知》,《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全市林业改革发展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等文件。
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林业局局长、森林公安局长、林政科(股)长、野保站长,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分管副主任、林业部门负责人,市林业局中层以上全体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