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召开教育系统党风廉政暨作风建设工作会
3月25日,济宁市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暨作风建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精神。会上,济宁市教育局局长闫志强、市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副组长张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教育局副局长刘加庚主持会议。济宁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科室主要负责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人,纪检监察干部,各中学校长;市直各学校、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市教育局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在市主会场参加会议。
会上,济宁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闫志强代表市教育局与各县市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签订了2015度教育行风建设工作责任书,与市直各学校、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暨作风建设责任书。
张军在讲话中对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全年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作风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要把握招生录取、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干部任免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着力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管理。要认真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三严三实”要求,自觉加强廉洁自律。教育系统纪检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监督责任,加大执纪监督力度,督促和推动教育行政部门正确履行职责,
闫志强在讲话中指出,去年以来,全市教育系统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深化突出问题治理,全面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在全市“双评”活动中,市教育局连续第4年被评为“群众满意单位”。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工作还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全市教育系统要充分认清形势,切实把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提升到“生命线”的高度,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
闫志强强调,要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要继续以“钉钉子”的精神,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实施办法,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不断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要加大教育乱收费、教辅材料散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突出问题的治理力度,自觉加强师风、行风建设,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要发挥好教育系统独特优势,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在校园内外营造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
闫志强指出,在抓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上,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常研究、常部署,常督促、常检查。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各负其责,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做到两手抓、两手硬。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和综合督导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实行“一案双查、责任倒查”,从而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开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新局面。
济宁市各县市区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市区教育局科室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中学校长在县市区分会场参加会议。(济宁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