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级机关办公用房装修均价不超700元/平方米

15.09.2015  11:01
  本报济宁9月14日讯(记者 于伟 通讯员 徐晓剑 姚勇) 济宁市市级机关办公用房装修及维修首次有了统一标准及预算限额。其中,办公用房整体装修或办公用房全面修复,平均装修标准不应超700元/平方米。

  14日,记者从济宁市财政局获悉,根据《济宁市市级机关办公用房装修、维修标准及预算限额(试行)》文件规定,市级机关办公用房装修分为基本装修和中级装修。

  在办公用房室外装修设计上,外墙面不宜大面积采用玻璃幕墙,主入口不应使用铜质门、豪华旋转门。办公用房的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等,不应选用豪华灯具,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不应做装饰性暖气罩。

  在装修金额上首次有了限额标准,并对装修间隔时间做出规定。办公用房整体装修,实行总价控制,平均装修标准不应超过700元/平方米(不含拆除费);非新建办公用房主体结构装修间隔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0年;租用的办公用房,租赁期超过10年的,可最高按照700元/平方米进行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