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岛海事法院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01.07.2016  15:48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2016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就2016年青岛海事法院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2016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关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的有关规定,共3人确定为体检人选(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确认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6年7月4日10:00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体检。具体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二)标题统一按“XXX确认参加体检,招录单位:XXX,招考职位:XXX”。

(三)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笔试准考证号。

(四)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五)放弃体检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体检及录用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后,于2016年7月4日10:00前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0532-55786650后,将原件邮寄至青岛海事法院政治部。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录用资格。

三、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体检将于2016年7月6日上午进行。请参加体检人员务必于7月6日早7:00前到达集合地点,由工作人员核验身份信息后,统一前往医院体检。集合地点为:青岛海事法院620房间,地址:青岛市云岭支路3号。

四、相关要求

(一)请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本人一寸彩色证件照照片(1张)。资格审查时资料提交不全的考生,请在体检当天补交所缺资料。体检当日请着便装。

(二)体检前要注意休息、饮食清淡,不要饮酒、熬夜,体检前48小时不要做剧烈运动,7月5日(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可以饮少量水),体检前保持空腹。

(三)已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女性考生,请提前告知医护人员。

(四)考生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请务必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和监督。体检时,除工作人员外不得由家长等其他人员陪同,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移动通讯设备。凡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

联系电话:0532-55786621。

附件1:2016年青岛海事法院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 放弃公务员体检及录用资格声明

     

     

      青岛海事法院

        2016年6月30日

     

     

     

 

责任编辑:山东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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