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改革为何推出“升级版”
11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调整了成品油等部分产品消费税政策。专家认为,调整消费税是整个税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优化了税负结构,凸显了改革的环保指向。
此次消费税政策调整的一大特点,就是有减有增。其中有五项属于取消或停征,只有成品油一项消费税是提高的,汽油等消费税单位税额提高到0.12元∕升,柴油等消费税单位税额提高到0.14元∕升。
引导节能减排促进能源革命
清华大学教授白重恩说,尽管这次调整成品油消费税的幅度较小,对人们出行的行为影响不会很大,但引导消费的指向很明确。
“此次对整个成品油行业税费机制的政策调整,可以使中央政府更加有效地控制成品油消费,并在未来进行有效调整。”能源专家沈一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近期各地爆发的雾霾表明,我国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节能减排工作任务艰巨。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近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其中,机动车也是重点防控的领域。
数据显示,我国的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37亿辆。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耗油量急剧增加,燃油污染也日益严重。目前大城市空气中的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主要来自机动车尾气排放,造成一些地区以臭氧、灰霾污染为特征的复合型污染日益突出,影响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
“适当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可以合理引导消费需求,促进石油资源节约利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说。
和其他国家比较,我国石油利用效率低、单耗水平高、浪费现象严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第一大石油进口国,对外依存度逐年提高,目前已接近60%。
“寻找石油资源的成本也越来越高,适当提高成品油消费税,有利于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推动我国经济迈向健康可持续的增长模式。”刘尚希说。
沈一扬表示,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对新能源汽车等相关产业是一个利好。
让消费税税负结构更趋合理
“这次改革的税收增量相对较少。”刘尚希分析,“这样做的目的是完善消费税制度,让消费税结构更合理。”
此次取消的消费税包括: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汽车轮胎、酒精的消费税。取消这些产品的消费税,是适应我国生产和消费结构的变化,将一些不适合继续征收消费税的应税产品予以取消。
其中,取消消费税的摩托车是在250毫升以下的小排量车型,但对大排量摩托车的消费税征收率按3%和10%的税率征收。
“这是考虑到小排量摩托车已经成为县以下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代步工具,取消小排量摩托车的消费税可以有效减轻这部分中低收入群体的负担。”财政部税政司负责人对记者说。
据统计,这部分人群使用的摩托车占到总量的85%以上,预计减税一年将达到10亿元。
汽车轮胎和酒精主要用于工业生产和交通运输工具,取消征税可以有效消除重复征税,降低相关产业的生产成本。
国家从2000年已禁止生产销售车用含铅汽油,其他含铅汽油产销量极少,将含铅汽油与无铅汽油分别征税已无实际意义。因此,取消车用含铅汽油消费税,汽油税目不再划分二级子目,统一按照无铅汽油税率征收消费税。
“利用这次油价下调的机会,完善消费税制度是调整的主要动因。”刘尚希说。
1994年以来,消费税在筹集财政收入、引导生产和消费、促进节能环保、调节收入分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消费税征收范围偏窄、税基偏小、税率结构不尽合理、调节力度不够充分等问题逐渐显现。
现实表明,迫切需要改革和完善消费税制度,将部分高耗能、高污染产品、高端消费产品或服务纳入征税范围,增强消费税的调控功能;同时,适应生产和消费的变化,将一些不适合继续征收消费税的应税产品从征税范围中剔除。通过实施“有增有减”的消费税政策调整措施,进一步增强消费税引导生产和消费、促进节能减排、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改革温和推进消费者负担增加有限
“这次改革比较温和,说明政策制定者充分考虑了各方的利益,有利于改革顺利推进。”刘尚希说,“这次改革提出一个前提,就是‘不因提税导致油价上涨的原则’。”
一个消费者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的车百公里耗油8.5升,按每年行驶1万公里计算,相对于降价空间而言,每年也就增加120元的成本。
“如果每个月加上10多元钱,不会影响消费者的出行方式。”白重恩说。
“国家对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油价补贴机制,继续执行。”财政部税政司负责人说。
2006年,国家建立了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成品油价格补贴机制。2009年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进一步完善了上述补贴机制。此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后,国家将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在保障民生的同时,积极发挥价格机制的市场调节作用,继续落实和完善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补贴政策,支持相关行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此次成品油消费税调整以后,我国成品油消费税在世界上是什么水平?记者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欧盟等发达国家油品的税负较重,汽油、柴油流转税税负分别为56%和50%,我国周边国家中,日本的汽油、柴油流转税税负分别为42%和30%,韩国的汽油、柴油的流转税税负分别为52%和43%。
我国成品油含税零售价格中包括的流转税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此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水平后,汽油、柴油流转税税负将分别由32%和29%提高至34%和31%,对主要用油行业和居民消费会增加一些税负,但明显低于欧盟国家的税负水平,与周边一些国家相比也偏低。这一税负水平是与我国现实经济状况和长远发展战略相适应的。
白重恩表示,和提高的幅度相比,消费者更加关心此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后新增收入的用途。
对此,财政部税政司负责人介绍,此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新增收入,会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是增加治理环境污染、应对气候变化的财政资金,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改善人民生活环境。二是用于促进节约能源,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中央财政每年将安排专项资金,保障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所需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