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临淄:全区动员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控工作
为全面做好2014-2015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临淄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生态临淄建设要求,临淄区政府决定开展为期4个月的冬季大气污染防控工作,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冬防”工作的重点管控对象为工业、生活、扬尘、机动车尾气四大类污染源。通过实施冬季大气污染管控措施,确保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市政府要求的目标,不发生人为因素引发的中度以上污染天气;PM10、PM2.5、SO2、NO2四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实现下降,CO、臭氧两项污染物年均浓度保持稳定;让广大市民看到更多的蓝天白云、呼吸上更加洁净的空气、享受到更多的“环境红利”。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临淄区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的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指挥部,负责全面组织实施“冬防”工作。确定12个镇、街道和24个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各镇、街道落实好扬尘、燃煤及各种焚烧污染的管控措施,监管好工业企业排污情况和限产停产措施落实情况,网格化监管措施落实到人,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 采取现场会、推进会、通报会、督办会等形式,加强阶段性指挥调度,研究解决阶段性问题,通报督查考核情况,反馈上周通报办结及问责情况。指挥部办公室每日公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每周公布环境违法行为和工作不到位的地方,及时在媒体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和查处结果,形成高压严惩态势。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加强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每天对气象条件进行会商研判,在空气质量异常或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时,第一时间向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区政府应急办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发出预警信息。强化部门联动和镇、街道联防,做到大气污染行为早发现、早调度、早查处、早反馈,第一时间解决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
三是强化督查考核。 督查考核采取“听、查、看、访、办”等方式,开展定期不定期督查考核、跟踪督办重要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违法案件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同时,按照“单项工作考核部门、综合工作考核镇、街道”的原则,将“冬防”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与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同步考核,对不能按期完成或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镇、街道班子实行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和环保“一票否决”。对“不重视、不积极、不落实冬防工作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推诿扯皮、行动迟缓、阳奉阴违、得过且过的直接责任人”以及“执法检查组连续三次发现同一问题的直接责任人”,区纪检监察部门对其约谈,并视其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记过等行政和党纪处分,绝不姑息。
四是营造舆论氛围。 区委宣传部、区广电局等单位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视角宣传报道区委、区政府关于“冬防”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8189000”民生服务热线的作用,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问题,并对群众举报的问题限时查处和反馈,对重大举报案件实行公示制。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对照职责分工,加强舆论宣传,动员全民参与和监督,营造社会化污染防治的大格局。
五是落实资金保障。 由区财政局负责制定“冬防”执法资金保障计划,对“冬防”期间检查、巡查、督查、驻厂、卡口、监测等经费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