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叫停滴滴 首次认定私家车用打车软件载客非法
齐鲁晚报淄博12月24日讯 (记者 臧振)针对滴滴专车业务即将进入淄博市场,24日10点,淄博市交通运输部门召开新闻通气会,就此首次表态并定性:任何私家车、社会车辆等非正规出租车辆,使用打车软件载客从事出租客运、均属非法行为,如有发现将严肃查处。
“只要你是B级车及同等级别或B级以上车型即可,全程软件派单,订单无限,日赚千元,工资周结,免费提供专业培训,上岗不收取任何费用。”近日,淄博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发布了这样一则加盟车辆招聘信息,该公司称,公司主要与滴滴公司合作,滴滴专车业务将于2015年1月1日前后在淄博启动。
该公司一负责招聘加盟车辆的经理称,他们的招聘对象主要是私家车主,如想加盟,需签订车辆挂靠协议,将私家车挂靠在他们公司才能从事滴滴专车业务。对此,淄博市交通运输部门进行了查证。新闻通气会上,淄博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一位负责人介绍,近期,淄博出现了软件租车运营商开展专车租赁服务的宣传信息,“如果任其发展,软件运营商和汽车租赁商往往会不顾行业许可、管理规定,链接形成未经许可准入的私家车租车网络体系,对合法出租车造成重大利益侵害,破坏出租行业发展平衡,带来公共安全隐患,诱发行业不稳定事件。”
淄博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相关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而从事客运出租汽车(含约租车)经营的企业属非法经营,未配发道路运输证运营的客运出租车辆(包括社会车辆和私家车辆)均属非法运营。
“也就是说,任何私家车和社会车辆等非正规出租车辆,通过滴滴专车等打车软件从事出租客运,属于非法客运行为。”淄博市交通运输部门还表示,信息化租车和预约租车服务,是出租行业发展的方向和趋势,必须在合法范围内进行统一监督、统一调度,避免造成社会侵害。“行业管理部门将研究探讨建立正规合法的预约车队,提供正规预约车服务,以满足部分约租车市民需求。我市有关部门筹划建立了‘12341’电话召车和预约租车服务系统,正在积极协调滴滴打车、快的打车等软件服务商,进行系统整合。”
正方
叫停是否有依据?
交运管理处:两项法律支持约束非法运营
对于认定约租车可能存在非法经营行为,淄博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相关人士介绍,根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和《淄博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企业须取得交通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和运营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后,准予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而从事客运出租汽车(含约租车)经营的企业属非法经营;未配发《道路运输证》运营的客运出租车辆包括社会车辆和私家车辆均属非法运营。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规定,‘客运经营企业不得实行挂靠经营’,所有客运车辆租赁的挂靠形式,都是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解释,即使是合法的租赁车辆,也只能从事租赁服务(不提供驾驶员服务),而不能从事常规的客运出租经营业务。”
由于汽车租赁原有法规废止,新法规尚未颁布,淄博于2008年暂停对汽车租赁企业及车辆许可,2008年以前许可的企业,已超出了许可有效期,许可终止。“淄博目前没有经许可的汽车租赁公司。”淄博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相关人士说,上述汽车租赁公司,其许可已过期。
如果相关汽车租赁公司或个人无合法资质、未经许可,通过滴滴专车等形式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或汽车租赁经营,交通运输部门将依法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淄博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之所以现在对软件专车情况进行声明,并非针对滴滴专车,而是针对所有参与非法运营的企业、车辆和个人,“淄博市鼓励各种信息化租车方式发展应用,但不论哪种租车方式,必须经由统一监控平台整合使用。”
反方
业务是否违规?
滴滴专车:只和租赁公司合作,不面向私家车
24日下午,记者通过滴滴专车企业QQ号4000001999联系上了一位客服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称,滴滴专车只是和有合法资质的汽车租赁公司进行合作,业务并不面向私家车。
此前,滴滴公司工作人员耿先生在接受淄博当地媒体采访时曾称,目前他们正在进行淄博本地的专车邀请、储备工作。他同时还表示,滴滴专车只和淄博的汽车租赁公司合作,不直接面向私家车。
耿先生的说法也得到了滴滴客服的证实。上述客服工作人员称,目前,淄博尚未开通滴滴专车,正准备的专车服务仅针对当地有合法资质的租车公司,不包括私家车。
24日,记者采访了淄博磊硕汽车租赁公司,该公司一战姓经理称,他们公司是有合法资质的汽车租赁公司。“近期,我们与滴滴公司进行过协商,有意在淄博引入滴滴专车,时间在元旦前后。”
战经理介绍,他们与滴滴公司的合作形式,是由他们将车辆出租给滴滴公司,滴滴公司通过劳务派遣或本地招聘驾驶员,他们并不提供驾驶员。“这相当于我们把公司的车租给了滴滴公司,是正常的租赁服务。”
专车该往哪“开”?
交通部:控制风险,也要给发展空间
“不要一棍子打死。”11月27日,对滴滴专车业务,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徐成光说,移动互联网预约用车服务对于满足市场高品质、多样化、差异性需求,推动市场资源配置,缓解出行难等问题,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对于一些新兴业态的监管,能看到的风险尽可能控制住,也要给一个发展空间。
交通运输部相关主管部门认为,应该坚持“以人为本、鼓励创新、趋利避害、规范管理“的原则,鼓励并规范出租车和汽车租赁服务的模式创新。期望能划清管理的边界,跟踪研究有关的政策措施。在营造“开放、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目标下,鼓励并规范出租汽车和汽车租赁服务模式创新。
10月11日,交通运输部运输司司长刘小明到滴滴公司调研。9月30日,交通运输部出台《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该《规定》第二十条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发展多样性、差异性的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宗和)
新闻观察
“滴滴专车”们动了谁的蛋糕?
滴滴专车的诞生给旧的出租车行业提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问题:牌照。此前,出于安全考虑,牌照一直是监管层管理出租车的方法,牌照也是租车领域里的稀缺资源。目前我国的车辆牌照管理十分严格,种类也有细分:主要包括运营类、租赁类、租赁非运营等五类。
滴滴专车的服务,其实正是触及了出租车行业的利益。但事实上,这个服务在国外属于代驾租赁的范畴,和出租车属于不同的行业。国际上,带司机租赁是与出租车(TAXI)并列的经营活动,而不是出租车的一个子项。
而在大陆,代驾租赁一直未获得合法身份。滴滴专车模式尚属法律空白领域,未来如何在合理规范的前提下让移动互联网匹配代驾租赁服务模式,开放牌照管制,满足市场需求,将是整个行业发展面临的一个大问题。
生存空间的背后,是一个商业价值非常巨大的市场。据滴滴公司创始人兼CEO程维初步估计,商务租车领域将是一个超过百亿人民币的市场。据罗兰贝格咨询公司预计,2014年,中国租车市场规模将达380亿元,租赁车市场是一块庞大的、待开发的“大蛋糕”。
曾经一度传出,某个城市计划要将滴滴打车等APP都接到当地监管部门的平台上去,现金流等也都要从该平台上走。而那样的流程将彻底从技术上扼杀以云计算为核心的滴滴打车模式,当然,也就此破坏了滴滴打车的商业模式。程维表示,滴滴专车的命运将成为政府在市场转型关键时刻的风向标。据经济观察报
专车是新生事物
不能用出租车法规否定
24日,记者联系了目前省内最主要的两家约租车应用公司,快的公关人员表示,各地汽车租赁管理不一给专车发展带来困扰,但目前专车会优先进入省会、经济发达或旅游城市,这些城市的汽车租赁公司管理相对规范。截至发稿,滴滴公司暂未回应。
各地管理规定不一,困扰专车发展
快的公司公关部门负责人说,目前1号专车还没有进入淄博,暂时不在计划进入的城市之列,所以淄博这个规定对快的的影响很小。
“1号专车是逐步铺开的,先进入省会城市和经济、旅游较发达的城市,山东目前已经进入了济南和青岛,烟台也在计划之中。”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汽车租赁公司在各地的管理政策不尽相同,要求的相关资质也不一样,这对主要与汽车租赁公司合作的公司专车业务造成困扰。
“只能先适应现有规范,优先进入汽车租赁政策较明确的城市,如果计划进入的目标城市相关的政策仍不明确,那么我们会先制定企业门槛。如果当地没有注册租赁公司,会选择全国性的租赁公司进行合作。”
在济南,仍有私家车挂靠租赁公司后,使用约租车应用营运拉客。对此,该负责人说,快的公司只与汽车租赁公司进行企业层面的合作,所以,汽车租赁公司有义务提供有租赁相关资质的车辆,如果快的或其他相关部门发现没有正规资质的车辆也在使用该应用,快的公司将会找汽车租赁公司,并要求赔偿。
将来可能与出租车公司合作
相关部门此前表示,滴滴、快的专车的这种带人带车、随机挑活的形式,和出租车的运营形式是一样的,但没有运营许可证,应该是不合法的,完全可以像黑车一样对其进行查处。
对此,快的公关负责人则认为,专车是一个新生事物,在价钱、车型、服务等方面不同于出租车,不能简单以出租车的相关法律法规来否定。目前,相关法律仅规定汽车租赁公司不能提供司机,专车并没有违反该规定。该负责人还表示,目前快的与租赁公司的合作均不少于一年。
该负责人解释,专车的车辆由汽车租赁公司提供,司机由劳务公司提供,而专车电召应用则提供了一个平台,实现了车辆、司机和乘客各自的选择。
“这是新型的方式,专车不叫出租车,而应该叫商务约车或约租车,不仅可以与汽车租赁公司合作,将来也可能与出租车公司合作。”齐鲁晚报记者 王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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