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发布《淄博市向空气异味宣战公告书》

20.08.2015  00:40

  8月18日,淄博市空气异味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指挥部向全社会发出《淄博市向空气异味宣战公告书》。

  《公告书》称“向空气异味宣战,改善环境质量”,是淄博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一项重大生态工程、民生工程,是进一步遏制各类生产生活异味扰民、切实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举措。市委、市政府决定,自今年8月份至明年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空气异味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整治行动重点对工业企业异味、畜禽养殖宰杀异味、废品收购点焚烧异味、城市排水和垃圾中转站及公厕异味、汽车维修点异味、餐饮业油烟异味、加油站油气异味等七大类空气异味进行专项整治。

  (一)工业企业异味整治。重点搞好化工企业、燃煤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异味整治,减少无组织排放,坚决打击偷排偷放;对所有不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及各类“土小”化工和燃煤企业,全部关停取缔。

  (二)畜禽养殖宰杀异味整治。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厂(户)一律关停搬迁;符合养殖规划要求和有环保审批手续的养殖厂(户),按照要求进行环保设施建设和异味治理。畜禽宰杀要符合规划要求,废水和粪便等废物要进行无害化处理,杜绝异味产生。

  (三)废品收购点焚烧异味整治。城区内不符合规划或在市民居聚区周围私设的废品收购站(点)依法全部取缔;允许经营的废品收购站(点)要采取控制异味措施,严禁焚烧垃圾,无用废物要做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四)城市排水和垃圾中转站及公厕异味整治。找准城市排水污染源,进行源头治理,杜绝私拉乱倒废水现象。对垃圾中转站和公厕异味进行整治。

  (五)汽车维修点异味整治。汽车4S店及维修点对废旧油抹布和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进行妥善处置,不得私自焚烧或者随意丢弃;所有喷漆作业全部在标准喷漆房内进行,并对喷漆废气进行收集处理,确保达标排放。

  (六)餐饮业油烟异味整治。所有餐饮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污染防治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露天烧烤食品,要使用配有油烟净化装置的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新、改、扩建餐饮业要严格执行“三同时”要求,建设符合标准要求的油烟净化等污染防治设施。严厉打击油烟污染环境行为。

  (七)加油站油气异味整治。建成区内各类加油站的油气回收三级治理改造,并通过验收,油气排放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公告书》指出,淄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空气异味整治工作,专门成立空气异味整治指挥部,集中力量打好整治攻坚战。凡在整治范围内的广大企业、单位和个人是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必须积极自觉地自行实施整治,按照整治标准和时限完成整治任务;各区县政府和镇办、村居是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统筹组织安排好整治工作,按照新《环保法》要求,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广大市民要积极参与环保监督,对身边的空气异味进行举报,举报一经查实,按照有奖举报规定和程序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全社会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企业、广大市民要积极行动起来,以实际行动打一场“向空气异味宣战”的人民战争,促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可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