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四举措做好实施新《环保法》功课

17.12.2014  18:55

  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将正式实施,新环保法对环保工作提出了很多约束性要求。为此,淄博市环保局认真做好功课,采取四项措施,确保新环保法能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确保环境质量改善取得明显效果。

  一是打造一支学法、懂法、用法的专业化、职业化环保队伍。自4月份新《环保法》颁布以来,淄博市环保局就制定详细的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动员全局人员学习,每人配发一份新环保法读本,要求全员逐句逐条进行研究学习;并邀请部里、省里高水平专家对环境监测、监察、危废管理等方面的法规条文进行集中授课,统一讲解日常工作中如何依法执法,如何将环境执法的能力、素养、方法、手段跟上新《环保法》的要求。12月上旬完成全市环保系统所有在岗在编人员新《环保法》知识测试,为全面提升环保队伍的整体业务素养和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夯实理论基础。

  二是组织培训学法、懂法、守法的企业管理人员。为增强企业环保管理人员的环保法律观念,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市环保局先后分类组织重点企业管理人员环保业务知识培训班。近日,高新区率先完成辖区内重点企业以及村居共400余人的环保法知识培训,邀请山东全正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娟结合环保领域重大典型案例、重大环境污染图片对新《环保法》70项条文、“两高司法解释”12项条文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通过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企业思想认识,明确了企业为改善环境质量所承担的主体责任。

  三是强化与公、检、法等部门联动。  市局及有关区(县)分局(局)与公检法等部门召开座谈会,研讨污染环境刑事案件的取证、移交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标准,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完善环保与公检法执法联络机制,确保环境污染刑事诉讼案件顺利进行。

  四是加强宣传,倡导社会监督。淄博市环保局与《鲁中晨报》、《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和淄博人民广播电台、淄博电视台等单位联合开展宣传活动,并开辟新环保法学习专栏,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与此同时,市环保局开展《致全市企业家朋友一封信》宣传活动,呼吁各位企业家朋友认真学习领会新《环境保护法》的涵义和精神,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加大环保投入力度,不断改善企业生产和周边环境,担负起企业的治污责任,为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做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