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环评“先批后审”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28.11.2014 12:33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根据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要求,确定淄博市环保局作为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试点单位之一。按照试点工作要求,淄博市环保局认真制定《环保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全面下方市级环保审批权限,进一步提高环保审批效能,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
试点工作实施以来,截至目前,共有7个建设项目先后实行了“先批后审”,涉及脱硫脱硝、市政工程、房地产(不涉及敏感目标)等行业。对于实行“先批后审”的建设项目,企业在进行相关承诺后,三日内即可取到审批意见,拿到审批意见企业即可办理一些将环保审批作为前置的手续,之后按照承诺完善相关档案材料即可,此举为企业发展赢得了宝贵时间,赢得了企业与社会的好评。
下一步,淄博市环保局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在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工作规律的同时,不断增加“先批后审”试点类别,扩大试点范围,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28.11.2014 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