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大常委会首次推出网晒百余项法规实施情况新举措
连日来,广东省深圳市百余项法规实施情况报告相继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上晒出,并公开向市民征求意见和建议。这是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在网站公布各单位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
《法制日报》记者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采访了解到,拥有特区立法权和较大的市立法权的深圳,截至去年已通过法规及有关法规问题的决定404项,制定法规221项,现行有效法规167项。这些法规的执行和修订一直是立法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早在2011年,深圳市在全国率先推出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今年2月底以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推出创新举措,将30多个政府单位提交的100多项法规实施情况报告陆续在网站上公布,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陈涤表示,在网上公布各单位的法规实施情况报告,一方面,通过公众的监督促使法规更加有效地实施;另一方面,通过市民的参与让法规的体检更加全面。从目前的情况看,这项“压力机制”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各单位的报告比前两年更全面,工作也更夯实。
记者注意到,在网晒的这批报告中,不少法规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例如,由于法律滞后等问题导致监管缺位,近年来,打车软件、专车服务等一系列新型服务带来的问题屡见报端,引发公众热议。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近日在提交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的法规实施情况报告中表示,今年将规范专车服务纳入立法调研计划。
根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提交的报告,早在1994年深圳市就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这是国内最早的出租小汽车行业管理地方性法规,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问题也逐步显现。深圳市近几年分批组织投放试运营的电动出租车,并于2014年投放多功能出租车,条例对这些出租车车型和运营服务特殊要求等特点缺乏具有操作性、针对性的规定,难以适应新形势的出租车服务形式。加之2014年以来,美国预约出租车运营商Uber进军深圳市预约出租车市场;随着滴滴专车、快的专车等手机召车软件的发展,国内运营商预约出租车服务也迅速发展起来。虽然交通运输部出台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已对预约出租车作出规定,但对预约出租车投放方式、营运模式、数量控制以及运营管理服务要求等,都未作出具体的、可操作的规定。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游离于预约出租车之外的租赁企业与代驾服务企业合作提供的专车服务业务的合法性以及如何引导其规范经营,需要在立法中进行深入研究并解决相关问题。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将实施情况报告公布,希望向社会各界征求相关意见和建议,使法规制定更加完善。
据介绍,从目前收到的报告看,深圳市法规实施情况总体良好,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法规本身存在不足,或者对新业态、新事物的规范存在空白;二是法规的执行层面存在问题,法规执行体制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对于第一类问题,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将分大小主次、轻重缓急对法规进行立、改、废。对于第二类问题,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将通过监督执法手段促进法律的有效实施。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成为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今年立法计划和监督计划的重要依据。
“以往,我们在法规体检中发现的问题,主要的解决方式是修改或者废止法规,从今年各单位的法规实施情况报告看,我们发现一些新问题要通过法律解释来解决。”陈涤表示,法律解释权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以解决在实践中对法律条款认识不清楚,理解、执行不统一的问题。
陈涤举了一个例子,《深圳经济特区合同格式条款条例》规定,格式合同违法的,可处5万元罚款。那么,假如100名顾客签了该格式合同,是按500万元还是按5万元处罚,执法中存在争议,需要人大常委会对法规条文作出解释。加强法律解释工作,不但能化解执法者在法律适用中的理解分歧,而且可以更好地协调立法与实践的关系。(法制日报记者 游春亮)
来源:《法制日报》(2015年4月17日03版),原标题为:深圳人大常委会首次推出网晒百余项法规实施情况新举措——法规体检不再单一废止而是全面监督
(责任编辑: 张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