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高度·力度
深度·高度·力度
--东营区人大常委会扎实做好代表工作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东营区人大常委会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严格执行工作制度,有效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进一步发挥人大职能优势,增强工作实效,树立人大权威。
调查研究有“深度”
对监督事项,人大常委会深入调查研究,调查是否深入,直接影响到监督质量。情况掌握得实不实,问题了解得准不准,意见发表得对不对,必须经过深入调查,才能得出结论。调查不深,审议时就议不到点子上,监督就起不到作用,也达不到监督应有的效果。因此,在对“一府两院”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常委会应以对党、对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主人翁态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进行深入调查,不断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掌握真实的第一手材料。通过调查研究来了解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真正发挥人大联系群众、反映民意、解决矛盾的主渠道作用。把“一府两院”在行政和司法中存在的错误或偏差调查清楚,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会议审议见“高度”
会议审议是开展人大监督工作的关键环节,审议质量不高,直接影响到人大的权威,进而影响到人民民主权力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为切实提高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在会议审议中,常委会充分发扬民主,切实尊重和保障每一位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民主权利。保证组成人员都能在常委会会议上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使会议的决策最大限度地体现集体的意志和智慧。安排足够的时间,让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展开讨论,做到集思广益,引导常委会组成人员大胆行使职权,敢于大胆表明自己的观点,该批评的批评,该提的建议毫不保留。指出问题一针见血,有理有据,并采取分组审议和集中审议相结合,常委会组成人员询问与“一府两院”及部门负责人解答相结合,调查组的专题书面发言与常委会负责人的总结发言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展开充分的审议,充分体现人大集体行使职权的基本职能。审议结束后,形成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审议意见。
跟踪督办抓“力度”
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就在于对审议意见的落实,如果审议意见能得到很好落实,就能取得监督实效,收到监督效果,反之,常委会会议形成的审议意见再正确,提出的审议意见再具体,如果不抓落实,就是纸上谈兵,监督工作就成了“走形式”和“走过场”,就会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对常委会形成的审议意见,相关机关应当向常委会提出处理情况的报告,常委会对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进行再审议,根据多数人的意见,可以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作出决议,交由报告机关执行,并在决议规定期限内报告执行情况,或交由报告机关进一步研究,就有关事项提出处理的补充报告,或退由报告机关重新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处理情况的报告”。对涉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审议意见,通过视察、检查、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办理情况报告等形式,进行连续跟踪监督,直至问题得以彻底解决。对承办单位办理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未获表决通过的,责令重新办理并重新报告办理结果,重新报告仍未获得通过或拒不重新办理的,人大常委会根据具体情况,动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以及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等非常态监督手段,加大跟踪监督力度,直至问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