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政人员有多拼? 山东“亮剑”护航伏季休渔
山东是海洋大省、渔业大省,海岸线长度超过3000公里,渔政执法工作历来备受关注。“在机构改革后,山东保持渔政执法工作不松劲,迅速适应新形势,通过与海警等部门加强合作,依港管船,海陆执法并举,形成了渔业执法新格局。”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总队长辛荣民说。
据介绍,上半年,山东省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8万余人次、执法车辆1.3万余车次、执法船艇7393艘次,检查渔港码头及自然停泊点3.6万余个次、船舶网具修造厂1127个次、市场1308个次、养殖场点300余个次、水生野生动物繁育利用场点123个次、渔船5.3万余艘次,水上巡查7万余海里、陆上巡查17万余公里,排查发现并整治完成安全生产隐患渔船689艘,查办违法违规案件389件,移送司法系统案件2件,移送司法系统处理16人,涉案渔获物4万余公斤,罚款近300万元。
渔政人员有多拼?
采访组首站来到烟台,跟随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第三支队的工作人员一同登上“中国渔政37008”船,巡查烟台东口外海域的伏休情况。在这里,打击使用违禁渔具是执法工作的重点。
“违禁渔具,特别是地笼网,对海洋渔业资源的破坏非常大,无论是鱼、虾、蟹,一旦进入地笼网就很难逃脱。”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第三支队政委王宏铭介绍说,地笼网隐蔽性强、难以发现,并且大多放置在养殖区附近,执法船艇不易靠近,给执法工作增加了难度。
随着执法船艇不断深入排查,渔政人员在一片海参养殖区附近发现了地笼网。同行的“37007”船携带有一套起网机,在一阵紧锣密鼓的操作后,只见一条绿色的“水龙”从海里被慢慢提起。记者本想用手机记录下这一完整过程,却发现足足用了十分钟网具都没有被彻底清除。据介绍,地笼网通常编组串联,长度可达数百米甚至上千米,清除难度有多大,危害就有多大。
其实,像这样的执法工作对渔政人员来说早已是家常便饭。
“只要是海况允许,我们就会24小时值守在海上。比如5月17日晚,我们在84渔区巡航时,通过雷达发现可疑目标,我们向该目标抵进时它开始逃离。通过释放快艇后展开追捕,历经一个多小时才成功靠帮,跳上可疑目标并控制了该船。把它押解回港已经是次日的凌晨4点多。”第三支队海上执法组组长高洪磊一段平静地介绍,记者听来却十分紧张。由于当晚涉嫌偷捕渔船将雷达、灯光等设施全部关掉,执法人员在快艇上只能靠听感和几乎不存在的视觉,判断方位靠帮,凶险可想而知。
据介绍,按照农业农村部和山东省关于“中国渔政亮剑”执法行动的部署要求,烟台市专门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围绕伏季休渔管理、违规渔具整治、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打击电鱼等7个专项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今年休渔以来,全市立案查处各类违规渔船58艘,先后砍除定置网60余盘,清理“地笼”等禁用渔具9200套。
排查管控有多细?
长达四个半月的伏季休渔期,是海洋渔业资源休养生息的重要时段。那么这段时间能吃到海鲜吗?渔政部门“海上堵陆上查”,市场里的海鲜又从哪里来?
记者在青岛水产品批发市场看到,“执行休渔制度,造福子孙后代”“休渔期禁止销售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宣传横幅悬挂在市场入口的显眼位置;身着白色制服的渔政执法人员和蓝色制服的市场监管人员,也在不间断地例行检查。
在一家名为“海宇水产”摊位前,执法人员仔细查验,询问了大菱鲆、梭子蟹、肉蟹、对虾等水产品的来源和销售情况,并叮嘱摊位老板坚决不要采购、售卖违禁渔获物,一经发现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自觉遵守伏休期间的有关规定。
“对虾、梭子蟹、大菱鲆等都是养殖的,龙虾、肉蟹等都是进口的,休渔期间的水产品供应还是比较充足。”商户姚灵斗说,虽然比其他时段收入减少,但商户们都拥护休渔期间禁止售卖违禁渔获物的规定。执法人员会每天进行检查或者抽查,发现出售违禁水产品的罚款1500~3000元不等。
“通过我们渔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联动执法,对市内各个水产品销售点进行持续不间断地检查,目前来看,今年休渔期间青岛的执法情况整体平稳。”青岛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陈大河说。
据统计,五月以来,青岛市严格落实伏季休渔制度,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实时监控渔船动态,及时处理群众举报,加大伏休执法工作力度,海上严查陆上严堵,休渔秩序保持稳定。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查处违规渔船310艘,罚款166万元,没收渔货物2.13万公斤;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农贸市场410处次,出动执法人员374余人次。
执法尺度有多严?
长期以来,偷渔、滥捕等不法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犯罪成本低、执法依据不足。如何让执法尺度严起来?依据什么来罚?怎么罚?针对这些问题,山东各地不断进行探索。
在荣成市,当地通过推进海洋渔业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让联合奖惩在渔船管控中发挥效能,营造海洋与渔业领域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
2018年伏休期间,荣成市将鲁荣渔58837/58838、55089/55090等16名严重违规渔船经营人纳入山东省违规渔船“黑名单”和违规失信渔船管理“黑名单”,依规扣除当年度渔业生产成本补贴,申请吊扣捕捞许可证6个月,吊销船长职务船员证书,同时作为不良信息记入市级个人信用档案,信用等级直接降为D级;取消16名船东评先选优资格,并在项目申报、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等10个领域予以限制,并通过“红黑名单”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曝光;有30名船东因涉渔违规,受到不同程度的信用扣分、降级处分;20名热衷社会公益事业的个体船东,获得诚信加分,同时每人获得2艘次入海作业指标。
“荣成已为2000多艘渔船、1000多名船东和2000多名船员建立了信用档案,出台了《荣成市涉海涉渔企业、渔业合作社(协会)、渔船船东征信管理实施细则》,与发改委、安监、财政、市场监管、经信等11个部门签署了《关于对海洋与渔业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实施跨行业信息共享、信用联管模式。”荣成市海洋发展局副局长王常东说,今年又有6名船东受到信用惩戒,在全市伏休管理中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而在莱州市,当地通过探索“行刑衔接”,增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让不法分子从“不敢偷捕”到“自觉守法”。
今年6月13日,渔政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在辖区内土山镇北部海域,将利用拖拉机作为动力使用禁用渔具水冲耙刺捕捞蛤蜊的4名人员现场抓获,查获涉案蛤蜊650公斤。4名涉案人员在伏季休渔期间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行为,触犯了相关刑法,渔政机构将其移交公安机关实施了刑事拘留。
莱州湾浅滩资源丰富,埋藏在潮间带的蛤蜊也让不法分子“垂涎”万分。为了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渔政机构与海警、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形成了打击海上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针对海警机构与地方公安机关涉及的职权划分问题,我们积极对接烟台海警机构,建立工作联系,在日常渔政执法过程中,一旦发现涉嫌犯罪行为,第一时间通报海警机构赶赴现场,便于收集和固定违法犯罪证据,开展刑事侦查。”莱州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大队大队长宋占顺说。
据介绍,2018年该大队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的规定,对涉嫌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32艘渔业船舶和253名涉案人员依据“行刑衔接”制度向公安机关进行了刑事移交,形成渔政执法的强大震慑。
作者:韩超 编辑:邱忠珲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