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金港商城电费超定价一倍 管委:业户少公摊高
中国山东网10月12日讯 (记者 张敏敏)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的商业电费为每度0.75元,金港商城的电费却是每度1.55元,这么大的差距让金港商城的业户张先生十分不满,多次询问未得到满意答复后,他只好向中国山东网山东民声栏目求助。
不满:金港商城电费为什么比其他地方贵一倍多?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是今年夏天开始在金港商城开店的,当时的电费就是每度1.55元,他曾询问过其他的业户,但是大家都不知道什么原因。
“我店里现在一个月的电费是500元左右,比我应该承担的电费多了一倍,眼看着冬天就要来了,金港商城里没有暖气,我们需要开空调供暖,那样需要交的电费会更多,对我们来说负担太重了,所以才想要赶紧解决电费过高的问题,减少我们的经营成本。”张先生说,他曾多次询问过金港商城物业,物业工作人员给的答复是“上面定的价格,我们说的不算”。
当记者让张先生出示能证明他每度电交1.55元的证据时,张先生表示,没有任何文件对电费做出过明确规定,他也是入驻以后交电费的时候才知道的。
记者以金港商城业户的身份,拨打了金港商城物业工作人员的电话,工作人员表示,金港商城的电费确实是每度1.55元,“这个价格是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制定的,我们只是帮忙收电费,其他的事情说了不算”。
管委会:正准备调整金港商城的电费,降多少不一定
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宋局长向记者解释,金港商城开业时里面的业户太少,但是维持整个商城供电的电损比较高,耗电量大,管委会经过研究,才决定将电价定为每度1.55元,确实是比其他地方的商业用电都贵。
宋局长说,商城的业户现在已经越来越多了,他们正准备对金港商城的电费做出调整,“已经将相关的调价方案报给领导了,领导也同意了,但是什么时候开始调整,调整为多少,暂时还没有确定” 。
“我们也接到了金港商城很多业户的咨询电话,知道大家都很关心这个事儿,我会再问一下领导,应该近期就会降价的。”宋局长表示,他们会向业户把电费高的事情解释清楚,也会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物价局:每度1.55元的电费是否违规很难界定
电费由哪个部门定价?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是否能够对电价进行调整?对此,东营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东营市任何部门都没有电费定价权,也没有对电价进行调整的权力。“东营的电费价格一直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的统一定价,就商业电费来说,根据规定,东营商业用电每度电最高应为0.7988元”。
金港商城每度1.55元的电费远远超过了山东省物价局制定的商业用电最高价,是否违规?东营市物价局工作人员称,金港商城电价是否违规很难界定,因为东营市用电分为“抄表到户”和“抄表不到户”两种情况。“抄表到户”的情况是一户一表,用户只需要承担自己用电的费用,电费统一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的定价;“抄表不到户”的情况是多家用户合用一个大表,合表用户除了要承担自己用电的费用外,通常还需要承担公共用电损耗,这样平均一下,用户每度电的费用通常都高于统一定价,物价局对此并没有明确定价。
“据我所知,金港商城的业户属于合表用户,他们所承担的电费应该是均摊了公共用电损耗后的。”东营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说。
律师:管委会定电价无法律依据,业户均摊公共用电不合法
针对此事件,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新亮认为,任何地方的电价都是由各地的物价局规定的,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电价作出调整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同时,金港商城让业户均摊公共用电损耗导致业户承担高昂的电费也是不合法的。
“业户租用了商城的店铺进行经营,已经交了租金,商城就有义务保证业户正常用电。商城不能因为自己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业户入驻少,自身营业成本高、亏损多,就让业户去均摊这些高昂的成本。如果这样做的是政府部门,那就是强制摊派,也是不合法的。”王新亮表示。
王新亮说,如果商城所有店铺共用一个电表,最后无法分清哪个店铺用了多少度电,这种情况下可以均摊电费;此外,业户在与商城签订入驻合同时,合同里明确规定了“公共用电损耗需所有入驻业户均摊”,这种情况下业户也应该均摊公共电费。
“按照业户的说法,金港商城既可以明确知道每个店铺用了多少度电,合同里又没有对公共用电均摊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却依然让业户承担高昂公摊电费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法。”王新亮表示,业户有权利不按照每度1.55元的价格交电费,必要时可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