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召开市委民族工作会议
11月2日,潍坊市召开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市委书记杜昌文出席并讲话,市长刘曙光主持会议,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张小梅做总结讲话,市政协主席崔建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胡岗,市委副书记王献玲,在潍市委常委等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潍坊市民族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杜昌文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市各级党委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全面准确地把握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坚持从大局上谋划和推进民族工作,不断开创民族工作新局面。
杜昌文强调,要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一要着力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继续把解决少数民族群众民生问题作为民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扶持政策,加大对民族村居、民族企业和少数民族农民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加大少数民族群众民生保障力度。二要着力做好外来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工作。着眼提高外来少数民族群众服务水平,建立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化服务管理机制,帮助他们解决好生产经营、子女入学、医疗卫生、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困难,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要把民族工作融入社区建设,把社区建设成为各族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三要着力强化依法管理和宣传教育。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自觉用法治精神引领、用法治思维谋划、用法治方式实施和推进民族工作。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问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他要求,要强化政治责任,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把民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有关方面要形成工作合力,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具体措施,切实抓好民族工作的落实。民族工作部门要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
刘曙光在主持会议时要求,要迅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确保思想认识到位。把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科学性。要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工作到位。把握好统战工作和民族工作的着力点,紧密结合各地各单位的工作重点,以重点突破带动民族工作整体推进。要主动履职担当,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全面形成推动民族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张小梅在总结讲话中强调要进一步深化学习理解,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抢抓机遇,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要转变作风,积极作为,不断提升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分管民族侨务外事工作的副主任、市政协分管社会法制工作的副主席,市中级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纪委常委,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各县市区委书记,统战部部长和常务副部长,民族宗教局局长,工商联党组书记;市高新区、市滨海区、市综合保税区党工委分管负责人及民宗部门主要负责人,市峡山区党工委书记及民宗部门主要负责人;市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驻潍高校由党委书记和党委民宗部门主要负责人,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和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以及教师代表,市人大、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市纪委(市监察局)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书记(主任);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局、市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共400多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