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宗局“点、线、面”结合深化“以堂带点、以点联村(社区)”管理机制

08.10.2015  10:01
 

为进一步巩固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清理整治成果,规范基督教活动秩序,青岛市宗教事务局下发《关于在全市基督教界深化“以堂带点、以点联村(社区)”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强调扎实做好“点、线、面”的结合,全面深化“以堂带点、以点联村(社区)”管理机制。

一是“点”上规范秩序,完善制度。指导市基督教团体定期安排教职人员深入堂点宣传宗教政策法规,指导各堂点按照“爱国爱教、遵章守法、团结稳定、管理规范、安全整洁”等要求,制定完善民主议事、集体学习、财务管理等制度,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物。对纳入管理的聚会点原负责人,原则上继续负责该聚会点,由依法登记教堂指派专人帮助其建立管理小组,完善管理措施,做到活动人员、活动地点、活动时间、活动内容“四明确”。对到原私设聚会点参加活动的信徒,通过广泛宣传宗教法规,教育引导他们自觉到合法登记的场所或纳入管理的聚会点参加活动。对有信徒的村(社区),由基督教团体指定联系人,组织信徒到合法登记的场所或纳入管理的聚会点参加宗教活动。对纳入管理的聚会点,仅限于进行查经、祷告等一般性宗教活动。每逢重大宗教节日和宗教仪式,被带点信徒统一到依法登记的堂点开展宗教活动。

二是“线”上加强指导,纳入管理。按照“疏堵结合、区别对待、分类处理、纳入管理”的原则,在“线”上严格区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性质,根据其不同的成因,分别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一是对不服从依法管理、以敛财为目的或与境外宗教组织有联系的未登记聚会点,坚决予以取缔;二是对不认同“三自”原则,因内部矛盾分立或周边有合法场所的予以劝散或合并;三是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未登记聚会点,本着“方便群众、便于管理、合理布局”的原则,通过宗教团体申请,依法予以“其它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审批登记;四是对愿意接受团体管理,暂不具备登记条件的未登记聚会点,采取“以堂带点”方式纳入管理。对纳入管理的聚会点,由团体或依法登记的教堂负责,在教务上统一调配,活动上统一安排,采取定点、定片、定人的办法,签订管理协议书。

三是“面”上统筹规划,建立网络。指导市(区)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小组)全面统筹,制定深化“以堂带点、以点联村(社区)管理机制”推进计划和工作台账,建立“以堂带点、以点联村(社区)”管理网络,统一划定每座教堂、每个活动点、每位教职人员或义工的辐射带动区域,形成条块结合、职责明确、协调配合、管理规范的网格化服务管理新格局。市、区两级基督教团体定期派人到被带点了解情况,在贯彻政策法规、教务安排、内部管理等方面对被带点进行指导帮助。同时,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堂点人员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管理网络,调整后的管理网络及时在主带堂宣传栏上公布,方便信教群众辨别真伪,就近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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