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发布一批人事任免 王霄汉辞去副市长职务

30.04.2016  18:48
4月28日至29日上午,烟台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东山宾馆举行。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李淑芹,副主任张维利、于旭华、高琦、王建国,秘书长李勃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4月28日至29日上午,烟台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东山宾馆举行。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李淑芹,副主任张维利、于旭华、高琦、王建国,秘书长李勃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宋卫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尹佐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段连才,市政协副主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姜中二等列席会议。李淑芹、于旭华分别主持全体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听取、审议了市政府提请审议的《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草案)》及其说明、关于烟台市城市轨道交通情况的报告、关于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印发了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分别提请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对“关于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文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进行了评议,表决通过了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霄汉辞去烟台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和人事任免名单。李淑芹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议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草案)》是我市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实体法规,将为烟台市坚持率先绿色发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供重要的法律支撑。对于我市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会后,《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草案)》将在烟台人大信息网“立法工作”专栏刊登,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法规草案进一步修改后,将提请下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霄汉辞去烟台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6年4月29日烟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烟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根据王霄汉的辞呈,决定接受其辞去烟台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3号)

  烟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根据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16年4月29日任命:

  王国栋、张庆为烟台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4号)

  烟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根据烟台市市长张永霞的提请,于2016年4月29日决定任命:

  王光耀为烟台市水利局局长。

  免去:

  孙立海的烟台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5号)

  烟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根据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尹佐海的提请,于2016年4月29日免去:

  毕崇江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守君、孙林平、刘志敬、刘林、于金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学强的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炎的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朱韬、于鲲的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6号)

  烟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根据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段连才的提请,于2016年4月29日批准:

  王宏伟辞去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永远辞去海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特此公告。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7号)

  烟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根据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段连才的提请,于2016年4月29日批准任命:

  刘德平为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永远为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伊剑锋为海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特此公告。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8号)

  烟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根据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段连才的提请,于2016年4月29日任命:

  张明青、刘备、孙丫雯、李璐、宋伟、王仲瑶为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洪家为烟台市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姜春燕、邵永辉、李晓波为烟台市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赵磊、洪迪为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郝忠禄的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孙英姿的烟台市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雷的烟台市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特此公告。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上半年山东外贸三大指标跑赢全国 本外币两指标创新高
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全省进出口总值实现1.山东省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