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地税局煤炭资源税改革后首个征期申报征收工作进展顺利
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后,枣庄市地税局踏实立足当前征管实际,认真谋划,周密部署,首个征期征收情况平稳顺畅,征纳工作井然有序。截至征期结束,全市31户煤矿企业,已顺利完成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后的申报工作,共申报缴纳煤炭资源税1737.65万元。
一是精研政策,做好前期调研。认真研究煤炭资源税新政策。从“清费立税、从价计征、环节延伸、精矿折算”四个方面,深入领会煤炭资源税改革的精神,快速掌握“折算率”这一从价计征的创新设计。积极稳妥地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深入煤炭企业开展调研测算,通过对全市31家煤炭企业近两年的自产原煤、外购原煤、精煤、洗选副产品、煤矸石等产量、价格和有关税费交纳情况,以及各煤矿的生产经营情况的调查摸底,得到了非常详细的数据,测算出煤炭企业的税费负担率、洗选煤折算率等,为科学确定山东省煤炭资源税税率以及出台《山东省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实施办法》提供了决策依据。
二是加强宣传,做好纳税辅导。通过网站、办税公开栏及时发布煤炭资源税改革的相关政策文件。组织各区(市)局通过纳税人学校开展煤炭资源税改革相关政策培训,帮助纳税人提前熟悉税制及相关业务流程,适应征管新规定。对煤炭企业实施重点服务、行业化管理,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与企业人员进行座谈,广泛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着力解决企业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从初期煤炭资源税改革的目的要求到具体计税依据的确认、洗选成本核算、运费扣除等业务问题都和相关煤炭企业进行座谈讨论,得到了企业的理解和配合。
三是跟踪服务,确保按时申报。针对当前煤炭资源税不能进行网上申报的情况,及时提醒企业到纳税服务厅申报。办税服务厅开设煤炭企业申报窗口,由专人进行申报表填写、税额计算、税票打印等相关申报辅导,帮助企业做好资源税改革后首个征期申报,确保政策贯彻落实到位,税款足额、及时征缴入库。在做好征收工作的同时,严格减免税管理,保证煤炭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跟踪改革进程,及时发现并解决新的问题。首个征期结束后,将继续开展收入监控分析和政策执行的效应分析,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确保煤炭资源税改革取得预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