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成果的通知
各市安监局:
去年以来,为强化和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我省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制定非煤矿山企业应急管理标准,并选定山东华联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中矿集团有限公司为试点单位进行先行先试、率先突破。通过试点,提升了试点企业应急管理标准化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形成了一批试点工作成果。现就推广试点成果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及评分标准(试行)》。省局在试点工作基础上,组织起草了《山东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及评分标准(试行)》(见附件1,以下简称《标准》),并在淄博、烟台市相关企业进行了推广应用,取得较好效果。《标准》是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提升应急管理标准化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的重要基础,对于创新管理方式、改进工作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各市安监局务必高度重视《标准》推广应用,提高认识,采取措施,切实把《标准》宣贯好。
二、学习借鉴试点工作经验。省局对试点成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了七条试点工作经验(见附件2)。这七条经验和各试点企业的经验做法(见附件3)对于指导全省非煤矿山企业加强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为相关企业解决共性问题和逐步完善应急管理规范提供指导和借鉴。各级安监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督导当地非煤矿山企业学习借鉴试点经验,积极推广应用试点成果。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市安监局要把推广应用非煤矿山企业试点成果作为重要工作,省局适时组织开展《标准》宣贯工作和非煤矿山企业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的监督检查,对工作迟缓的地方和企业进行全省通报。各地要采取措施,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工作制度体系建设,健全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队伍,配备必备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演练模式,努力实现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努力提升非煤矿山企业应急管理标准化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为防范和应对全省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切实做好应急准备。
附件:1.《山东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及评分标准(试行)》
2.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七项工作经验
3.两个非煤矿山试点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