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对燃煤机组进行全面超低排放改造
21.06.2016 14:47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为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济宁市加快推进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工作,全市59台10蒸吨以上工业锅炉全部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后,全市大气环境质量将会有质的提升。
目前,济宁市大小锅炉都基本配套建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治理设施,废气排放基本能够达到现行山东省地方标准要求,但是受到治污工艺限制,很多企业仅仅满足达标排放,需要实施深度治理实现进一步减排。
按照要求,济宁市2015年至今一直积极推进统调电厂超低排放改造,目前运河电厂5号和6号、邹县电厂1号、济宁电厂1号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预计年底前能够再完成10台机组的改造任务。今年年初,省里缩短了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时限,完成时限由2018年提前到2017年底前,为更好地完成燃煤机组改造工作,我市准备2016年年底前,全市30万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的台数达到70%,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的台数达到50%。2017年年底前,全市燃煤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对逾期不达标的,将实行停产治理。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通过绩效审核的燃煤机组(锅炉),按规定实行“以奖代补”、电价补贴、电量鼓励和差别化排污收费等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尽早实施超低排放改造。超低减排完成后,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烟尘浓度将平均降低5倍左右,大气污染物减排量巨大,能够有力促进“十三五”期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还能倒逼企业转型升级,促进转方式调结构。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21.06.2016 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