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侦查用房及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基地附属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一、招标人:东阿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东阿县环球北路与S329路交叉路口西北角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3969509589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聊城市花园北路22号(聊城市农机研究所院内)
联系人:高峰
联系方式:13969570709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YGZD-ZB2014-115
四、项目名称:东阿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侦查用房及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基地附属工程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4年8月14日
六、变更内容:
标 段 | 标段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一标段 | 办案工作区工程 |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
二标段 | 大会议室工程 | |
三标段 | 小会议室及中厅工程 | |
四标段 | 正门大厅工程 | |
五标段 | 东大厅工程 | |
六标段 | 职务犯罪预防及廉政教育展室工程 | |
九标段 | 办公家具 | 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证明。 |
十标段 | 档案柜 | 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证明。 |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4年9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
标 段 | 标段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一标段 | 办案工作区工程 |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
二标段 | 大会议室工程 | |
三标段 | 小会议室及中厅工程 | |
四标段 | 正门大厅工程 | |
五标段 | 东大厅工程 | |
六标段 | 职务犯罪预防及廉政教育展室工程 | |
九标段 | 办公家具 | 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证明。 |
十标段 | 档案柜 | 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证明。 |
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9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4年9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