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停办独生子女证消息不准 符合条件可立即办
近日,一条独生子女证从2016年元旦起停止办理的消息扰乱了不少家庭的生活。不少市民着急到居委会打听政策、或者紧急补办独生子女证明。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目前山东省并未出台办理独生子女证明的确切截止时间点。“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精神,在新法生效前有独生子女出生的家庭,应该有足够的时间申办这一证明,元旦不是最后截止时间。”
这几天办的证,快赶上过去一年了
“听说以后独生子女证就不办了,我们的证一直没办,孩子都上初中了,昨天好不容易领到了。”昨天,家住名士豪庭的陈女士终于成功“抢办”独生子女证,她跟着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工作人员去办证的时候,姚家街道办计生科都排起了长队,幸亏手续齐全,才能现场领证。
陈女士今年正好40岁。她说,几天前听同事说起独生子女证办理政策有变,就赶紧问居委会,居委会工作人员告诉她,目前还没有新的政策出来,还可以办,为了保险起见,她赶紧根据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要求准备好材料。“我孩子已经上了初中,以前想办,但觉得一个月几块钱补贴,这个证也没啥用,就耽误下来了。可是以后放开二孩了,独生子女证以后就是一个凭证,等退休之后好像还有一个费用的补助,所以觉得还是赶紧办了安心。”
陈女士的担心比较普遍,记者了解到一些单位负责计生的工作人员直接告诉没办的职工抓紧办理,害怕一旦政策有变,给职工带来影响,有的单位一个部门就办理了五个独生子女证。
十六里河街道办社区管委会计生负责人杜女士介绍,从上周末开始,该社区通过电话咨询、现场办理独生子女证明的居民也越来越多。12月28日一天,该管委会办理的独生子女证明申请材料达到了十余份,相当于过去半个月的量。“在二孩放开信息发布前,每天还平均不到一份。”
槐荫区道德街街道办事处计生科工作人员关女士说,截至12月29日14时,她也办理了15份。“很多居民都是听说元旦过后可能停止办理独生子女证明,这才急急忙忙的来咨询办理。”
历下区一街道办事处负责计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上周五开始,咨询、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居民明显增多,“以前一年前来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居民大概只有几十户,但是这三个工作日就有20多户居民前来办理独生子女证,还有的居民正在准备材料,这两天也会前来办理。”
只要符合条件,就可立即办证
为什么这么多居民要赶在元旦前办理独生子女证?工作人员表示,随着单独二孩、全面二孩政策的陆续出台,很多夫妇在生了一个孩子之后,并不急于办理独生子女证,省的再要二孩时,还得退证办手续。而且对于在职员工来说,独生子女证带来的补贴也就是每月5元的费用,吸引力并不大。独生子女证对大家最大的吸引力就是退休时的一次性养老补助,按照目前济南市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双职工夫妻退休时双方的一次性独生子女养老补助至少得有3万多元,不是一个小数目。
“普遍二孩政策放开后,我担心过了元旦之后就不能办独生子女证,有一些政策也就不能享受了,所以赶紧过来办证,以后就算是想要再生孩子,再把证退回来就是了。”前来办证的一名居民告诉记者。对此,该街道办事处负责计生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我们并没有接到关于新政施行后的一些具体通知,现在虽然工作量增加了不少,但是只要是居民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前来办证我们都会立即办理。”
老人老办法,元旦后可继续办证
槐荫区卫计委计生科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确实出现了扎堆申办独生子女证明的情况。不过,她也提醒市民们不必着急,2016年元旦是新计生法生效的时间,从这个时间节点开始自愿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家庭,不再有独生子女证明。但是针对在此之前仅养育一个孩子的家庭,何时截至办理独生子女证明,目前省市两级尚未明确规定。也就是说,元旦起停止办理独生子女证的说法不准确。
“按照二孩法规‘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精神,只要孩子生日是2016年1月1日前的独生子女的家庭,在元旦后仍可新办或者补办独生子女证。2016年元旦后出生的,具体办法要等待新法颁布后下达的新规定。”该负责人解释道:“虽然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时间节点出台,但具体的政策肯定会给相应的缓冲时间,照顾独生子女父母的权益。”
二孩生育证可撤销,办独生子女证不受影响
近日,市民陈先生夫妻俩也在为独生子女证的问题而纠结,不过他的问题稍微有些复杂。陈先生夫妇俩均是独生子女,符合国家的二孩政策,一度申办了二孩生育证。不过家里的孩子提出了反对意见,夫妻俩只能取消这一计划。现在陈先生很纠结,这都办了二孩证的夫妻,还能再回过头来补办独生子女证明吗?
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像陈先生这样的夫妇,可以在撤销二孩生育证后,继续补办独生子女证明,只要陈先生的申请符合独生子女证明的相关要求。
另外公开报道显示,在山东已经享受独生子女福利的家庭,如果计划养育二孩,只要到计生部门缴回证书,办理生育证即可。按照山东省卫计委的相关政策,符合二孩政策的夫妻,在办理生育证时,只要求退还自2014年7月至发放生育证时间的独生子女费,此前已经享受的独生子女费不再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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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独生子女证明能享受哪些福利?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只有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
(一)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机关、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职工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企业公益金中列支;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民的奖励费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县(市、区)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二)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