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区环保局四项举措做好环境信访工作

10.03.2016  11:03

  为了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防患于未然,变被动为主动,山亭区环保局创新环境信访工作理念,四项举措提高群众满意率。

  一、严格制度,责任到人。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不断加强法律在群众权益维护和社会矛盾化解的作用。落实信访工作制度,对信访案件严格按照接待、登记、呈报、立案、查办、审查、回访、立档的程序办理,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信访案件转到责任人;对重点和热点投诉,由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做到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对已经结案的投诉,在一定时期内要定期回访,做到随时了解情况,及时妥善处理事态,防止出现重复访、越级访的情况。

  二、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坚持把信访投诉作为发现环境隐患的第一信号,设立24小时环保热线和领导接访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开辟网络举报窗口,实现与群众的无障碍沟通,有访全接,及时快速处理各类信访案件,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落实。

  三、坚持文明受理案件。接听群众投诉、向群众回访时做到耐心、文明、及时出现场,始终以受害人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将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最终目标,积极参与协调和及时调查处理,不断提高群众满意率。

  四、强化信访案件查处。加强对污染企业的监督管理,对经查证确实存在污染、破坏环境的违法案件,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心慈手软。同时认真分析信访案件发展趋势,对存在信访隐患和苗头的,主动出击,及时处理化解,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