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环保局市南分局出台深化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意见

13.10.2015  16:39
  为深入推进全民环保行动,积极推进区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进一步凝聚环保事业发展的正能量,结合辖区环保工作实际情况,青岛市环保局市南分局出台深化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意见。

 

  一、围绕一个中心,大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和社会风气。以服从服务于环保重心工作为中心,围绕“服务民生、贴近基层、惠及民众”服务宗旨,创新思路,完善机制,凝聚力量,讲求实效。

  二、采取两种形式,逐步提高全民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一)实现环境教育常态化;(二)打造特色环境教育基地;(三)抓牢三种载体,提升环保舆论引导力和辐射力;(四)深化“四进”宣传,增强各阶层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市南分局将以宣传贯彻新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为重点,紧紧围绕环保中心工作,着力强化环境宣传、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全面推进全民环境教育、提高公众参与水平,不断加强宣传活动谋划、提高效果和社会影响力,大力夯实宣教基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逐步实现环境宣教职能的转型,为推动区域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