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山亭区环保局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公开制度

28.09.2015  18:39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提出的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要求,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化,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山亭区环保局结合环保工作特点,自觉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环保工作的整体布局中,促进了反腐倡廉工作的常态化发展。

  一是目标任务公开。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工作责任目标任务,并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实行信息公开。在确定全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年度目标任务过程中,采取镇街自报、各级初审、提出意见、形成初稿、征求意见、再次修改、审核确认的程序,对年度计划目标和任务措施充分沟通,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确保与省市目标相衔接,与“五年规划”任务相衔接,既保证年度计划操作性强,又明确了年度考核的依据,从管理程序上体现科学制定、民主协商的过程,杜绝指标分配环节的腐败因素。

  二是执法程序公开。规范环境行政处罚程序,制作《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示范文本,确保执法人员准确、快捷的处理各类违法案件。规范环境执法程序,严格实行调查取证与处罚分离、决定罚款与收缴罚款分离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以收代罚”或“以罚代收”现象,有效防止了行政处罚权成为腐败的“高发区”、影响环境管理的“重灾区”。

  三是规费征收公开。抓住排污申报登记、排污申报登记审核、排污收费计算、排污费征收与缴纳等五个主要环节,规范排污费的征收管理程序。强化排污申报核定程序,根据排污单位的排污申报和现场监察情况,按月或按季度如实动态核算企业排污量及应征排污费数额。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做到排污核定与排污费缴纳、收费票据保管使用专人负责,排污费的各类台账和报表专人负责。公开排污费征收程序和收费标准,对各排污收费对象的征收标准和收费程序进行公开,增加了排污费征收的透明度,杜绝了执法人员可能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

  四是督查检查公开。不断健全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体系,公开规范项目推进、环境执法、污染治理督查核查过程。健全内部监督,坚持镇街自查、区环保局日常督查、省市环保部门重点抽查的三级纵向检查。完善外部监督,在大气、水环境整治和污染减排工程推进中,会同发改、住建、城管、水利等履行部分环保职能的部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环保工作,邀请民意代表、环境投诉人参与环境执法,邀请新闻媒体跟踪报道,请新闻媒体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