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开展住建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
鲁建安函〔2018〕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规划局、城管局(执法局、公用事业局、园林局)、房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济南、莱芜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城乡水务局,济南林业和城乡绿化局,菏泽市开发办,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消防安全“能力强化年”活动的通知》《关于印发全省群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将开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313号),全面落实上半年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全年消防安全“能力强化年”和群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目标任务,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加大防控措施力度,切实防范和遏制各类消防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消防专项规划审查督导。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消防规划编制工作,总体规划批复后,及时将市县政府批复的消防专项规划纳入总体规划。要进一步增强与公安消防部门的密切配合,指导15个全国重点镇切实加快编制进度,于今年6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完成消防专项规划批复。各规划督察员要督促市县政府加快消防专项规划编制报批工作,确保规划内容全面落实。
(二)加强城市市政消防设施建设运维。加强市政道路消火栓的配套建设的监督管理,认真做好管网巡查维护保养工作,发现市政消火栓损坏或者接到市政消火栓损坏报告的,应当及时修复,确保市政消火栓完好有效。对已建道路的市政消火栓设置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负责组织实施补建,并会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
(三)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对辖区内建筑工地板房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确保防火间距、防火分隔到位,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规范用火、用电,严禁在屋内违规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排查整修电气线路,严禁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或在电力表后私拉乱接、过载用电。对住宿10人以上的,加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实行专职管理员夜间巡查措施;对住宿30人以上的,按照标准安装自动灭火、火灾报警等消防设施,明确专人负责消防管理。深入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确保外墙保温材料符合防火要求,保障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有效维护。
(四)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健全房屋市政工程电气安全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房屋市政工程电气设计质量、施工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全面排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电气安全情况,针对性地组织“回头看”,严格发现隐患问题整改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加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五)推进群租房消防安全治理和消防安全社区创建。结合全省违法建设治理行动统一部署要求,住建(房管)、城管执法部门要依法查处国有土地上违反商品房租赁管理规定特别是以违法建筑出租、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出租的行为。配合公安、综治等部门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其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物业服务企业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定期组织防火巡查,开展消防培训和疏散演练等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明确监管责任。根据省政府令第313号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包括城乡规划、城市管理、市政公用等部门)应对有关主管部门编制的消防规划进行审查并依法纳入城乡规划,将公共消防设施纳入城乡整体建设、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房屋市政工程、城镇燃气工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消防设施的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指导、监督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城市燃气企业、城市供水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风景名胜区经营管理单位和城市公园管理单位等的消防安全工作;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情况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加强许可事项事后监管。要严格责任担当,及时分解落实行业领域消防安全责任和年度目标任务,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住建系统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强化监督管理。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跟踪闭环整改问题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结合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不定期组织对各市各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督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置。
(三)加强宣传,全员防范。要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逃生自救、报警、疏散常识,通过岗前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多形式地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救援专业指导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要进一步完善火灾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人员、设备、物资储备,积极开展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