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山东黄金地质矿产勘查有限公司等32家单位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的公告 鲁安监告字[2016]33号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11〕124号)有关规定,经企业自评、评审单位评审、安监部门审核,决定核准山东黄金地质矿产勘查有限公司等32家非煤矿山(含尾矿库)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单位),现予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附: 2016年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名单(第二批)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