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生态保护全覆盖需七千人 落实生态补偿省市区应分级承担
南山升级改造需尽快建立落实生态补偿机制 记者张刚 摄
南部山区生态保护,已成为近年来各界关注的焦点。每年市两会,代表、委员纷纷通过议案、提案等形式,为南部山区生态保护支招。历城区曾组织专家团在南部山区长期实地调研,围绕森林山体保护、规划编制、生态补偿等,为南部山区的保护与发展支招献计。专家提出,要继续严格落实森林山体等保护政策,健全完善规划体系和配套政策,解决镇域经济发展瓶颈,尽快落实生态补偿政策。
严格遵循“四条红线”规划土地使用
“保护”是南部山区的主线,要严格遵循泉水补给区、城市渗漏带、河道水库和城市山体“四条红线”,尽快编制与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的各类详规,包括生产生活、绿色产业、交通栈道、环保、旅游、水系、村镇布局等,以便更好地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
规划要统筹考虑怎样解决25度坡以上的生态保护问题。这方面,2002年国务院出台的《退耕还林条例》规定,要本着“先陡坡、后缓坡”的原则,进行退耕还林,实行封山管护,并与生态移民相结合。可以借鉴北京昌平地区的做法,逐步引导25度坡以上的偏远山村,有序向中心镇、村转移,从根本上缓解生态压力;对于5-25度坡之间、人口相对密集的浅山丘陵,以蓄水保土、涵养水源为主,统筹规划好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对于5度坡以下的河道和水库周边,严格划定生态保护“蓝线”,加强监管,杜绝乱搭乱建和无序经营。
建立护林、护水、保洁全覆盖网格化管护
目前,南部山区的森林覆盖率达到60%以上,植树造林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但是,由于资金投入等原因,后期管护遇到困难。为此专家建议,可在南部山区建立以护林、护水、保洁为主的网格化生态管护机制。
护林方面,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增加护林防火员。按每人专职管护100亩林地标准,南部山区45万亩生态林,共需配备护林防火员约4500人。护水方面,根据库容大小和水域面积,按每座小型水库3人,塘坝1人,每1.5公里河道1人,共需配备护水员约500人。保洁方面,鉴于南部山区地形特点,采取有别于平原的保洁员配备标准,可按每人管护60户、不足60户的自然村至少安排1人的标准,需配备村庄保洁员约1400人;道路按每人管护1.5公里标准,需保洁员约600人。这样,建立一支护林、护水、保洁管护队伍,大约需要7000人,基本可以实现南部山区生态保护工作的全覆盖。
尽快建立落实生态补偿机制实现“五保”
去年,中央财政对三江源、南水北调水源地等重点生态功能区投入的补偿资金达480亿元;北京、广州、重庆、江西等地,也从省、市层面,对水源地、生态功能区进行生态补偿。这些,为建立南部山区生态补偿机制提供了重要依据。
对于南部山区核心区,有关专家提出,落实生态补偿政策,主要是“五保”:一是保基层政权运转。包括南部山区各镇办每年的人员经费、公共设施建设、公共事业等刚性支出。南部山区定位于生态经济区后,镇办工作职能应以生态保护为主,所需的各项开支应由上级财政实行转移支付。二是保村集体运转。可根据村庄人口规模,对各行政村每年给予一定运转经费,确保村集体正常运转。三是保农民人均收入。为充分调动当地群众保护生态的积极性,对农民人均收入低于全市的差额部分,应给予拉平。对适龄劳动力,可通过“养山就业”提供公益岗位增加收入。同时,进一步加大南部山区粮食直补、退耕还果、土地流转的补助力度,为增加农民收入提供有益补充。四是保公共基础设施投入。水源保护方面,要结合小流域治理,在“三川”上中下游分级建设3-5处污水和中水处理厂,形成从源头到水体、覆盖各条流域的污水处理体系。环卫方面,借助城乡环卫一体化达标工作,切实走市场化运行之路,实现“村收、镇转、区外运”的环卫管理机制。五是保管护队伍基本工资。也就是护林、护水、保洁等专职管护队伍每年的工资投入。
由于南部山区生态保护资金开支庞大,专家建议,应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由省、市、区财政分级承担,并吸纳社会资金投入。
建专门管理机构森林覆盖率、水质、空气等纳入考核
南部山区生态保护涉及面广、综合性强,要实现科学、有序推进,必须由过去条块结合的分散管理,向高效统一的集中管理转变。
为此,有专家建议,在管理模式上,探索创新南部山区管理体制机制路径,成立规划、土地、环保、财政、建设等方面相对独立的“省会南部生态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对南部山区生态保护实行统一领导。考核内容上,侧重森林覆盖率、水质达标率、空气质量指数、垃圾无害化处理、山体保护等生态保护指标,以及民生保障、农民收入方面的内容。通过建立与目标任务相匹配的体制机制,为南部山区生态保护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投资渠道上,要按照市委“政策聚焦”要求,设立“南部山区生态保护基金”,由适量的财政资金牵头,大力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形成以省、市、区财政投入为主体,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相关链接
南部山区政策回顾:
2001年,济南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济南南部山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
2002年,山东省把济南南部山区列入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
2003 年 6 月 26日,山东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原则同意《济南市城市空间战略及新区发展研究》提出的“东拓、西进、南控、北跨、中疏”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明确提出了“严格控制城市向南发展,将南部山区作为城市重点生态保护区”;
2009年11月20日,《济南市南部山区保护与发展规划》正式对外公示;
2010 年3月19日,《济南市南部山区保护与发展规划》经济南市政府正式批复实施;
2011年,济南市“十二五”规划对南部山区保护发展专门进行了规划。未来五年,济南将制定地方性法规,逐步把南部山区保护与发展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