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男子因强奸坐牢 出狱携女友抢劫二进宫

16.12.2014  13:14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的刘女士下夜班后回家途中被一男一女盯上,并在进入小区时,被尾随的男子抢走钱包和手机。昨天(15日),记者从山东淄博张店法院了解到,抢劫的一男一女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和1年6个月。

  魏某,1987年出生,2002年因犯抢劫罪、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吴某是魏某的女朋友,两人就靠着吴某一月千余元的工资度日,魏某萌生了抢钱花的想法。

  6月9日凌晨,胡女士下了夜班后往家走。突然,她挎在胳膊上的包被拽走了,胡女士回头看到她的包已经在魏某手中。胡女士转身想跑,魏某对着胡女士一阵拳打脚踢,随后又抢走了胡女士的手机。魏某抢劫成功后,找到接应的吴某,两人逃窜。

  7月10日,张店警方将吴某、魏某抓获归案。张店法院审理认为,魏某、吴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魏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吴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岁末年初往往是盗抢案件的高发期,一些下班独行的人员,尤其是女性行至僻静路段容易遭到抢劫等情形。犯罪分子往往借助夜幕迅速逃离现场,容易得手。

  警方提醒,天黑后尽量不要独自行走。女性单独行走时注意四周,看是否有可疑人跟随。宁可绕远路,也不要在行人稀少的地方行走。行走时,不要将包拎在手里,最好是斜肩挎包,将包放在身体前。同时,随身携带一两件护身物品,如喷雾器等。

  如果发现有人跟踪尾随,要向附近住户、商店等人多的地方走,情况紧急时拨打110。假如歹徒向你要钱包,不要直接递给他,最好把钱包往远处扔。这时,歹徒很可能会去捡钱包,而你可趁机逃脱。

  对于骑车人,民警提示尽量不要将值钱物品放在车筐内,随身挎包的包带最好缠绕在车把上。一旦与犯罪嫌疑人发生拉扯,应先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然后及时呼救或报警。(任灵芝 郭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