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7.11.2015 18:34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为,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0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食药监械监〔2015〕158号)等法规规定,组织起草了《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组织、个人如有修改意见,请于于2015年12月8日前反馈至医疗器械监管处。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省医疗器械经营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反馈意见”)
附: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处
2015年11月27日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27.11.2015 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