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监管体制改革助推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面加强

16.12.2014  18:43

  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于2014年6月完成,走在了全省前列。监管体制改革到位后,淄博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得到全面加强,食品药品体制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一、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基层党委、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得到加强。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区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原食安办综合协调职能、质监部门食品生产环节监管职能和工商部门食品流通环节监管职能全部划入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作为同级政府的组成部门。各区县工商、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机构划归地方政府管理,在所有镇办建立食品药品监管所,为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分级管理到位后,市、县(区)、镇(办)三级食品药品安全各负其责,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真正落到了实处。与此同时,按照全省科学发展观考核要求,食品药品监管建立了严格的考核奖惩机制,基层党委政府抓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感明显增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
  二、人员力量增加,食品药品监管力量明显增强。新组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及直属单位编制总额208名,比改革前增加82名,新增65%。区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编制总额785名,比改革前增加499名,新增174.5%,尤其是在所有镇办组建了食品药品监管所,行政编制平均5人,彻底解决了食品药品监管在基层“无腿”的问题。改革后,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编制总额达到993名,是改革前的2.4倍,食品药品监管人员配备率达到万分之二点三,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为实现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监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强化日常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基础稳步巩固。监管体制改革到位后,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对象由2.2万余家增加到12.3万余家,监管任务增加了五倍以上。新的监管体制到位之后,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认真履责、强化监管,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正在好转。一是强化日常监管。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管理相对人3.5万余家,查办各类案件1168件,协调配合公安部门破获食品药品刑事案件13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5人。12331投诉举报中心共接收各类投诉电话2211件。二是加大抽样监测力度。共完成食品抽样2001批次,药品抽样1660批次,合格率分别达到96.2%、97.3%,位居全省前列,全市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食品药品安全保持了平稳态势。三是突出专项整治。在食品领域开展了“十大专项整治”行动,“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和过期食品明显减少,非法添加、儿童食品、学生食品问题都得到了整治。在药械领域开展了“两打两建”、“打四非”、“五整治”行动,有效规范了药械市场秩序。
  四、强化服务职能,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作为全市2014年五大招商引资任务,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组织的医药产业招商洽谈会率先成功举办。截止目前,全市医药产业招商开工项目7个、签约项目5个、在谈项目34个。今年以来,食品药品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100%。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成为全省四个重点中心之一,提升了对全市食品医药产业的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