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
3月30日下午,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依宪治国重要思想,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的宪法,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切实保证宪法实施。
省委书记刘家义主持会议并讲话,龚正、付志方,中心组成员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学习研讨。
这次学习也是我省“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的一部分。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肖金明围绕“学习贯彻新宪法修正案,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主题作了讲解,中心组成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谈了学习体会。大家一致认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独特的作用。这次修改后的宪法,将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作出一系列重大制度安排,充分体现了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根本性的发展成果,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有力宪法保障。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进一步加深对宪法实施重大意义的认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维护宪法作为根本法的权威地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会议指出,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要坚持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不动摇,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到政治和社会生活全过程、各方面,筑牢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引领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不断迈出新步伐。要凝聚维护宪法、尊崇宪法的高度共识,真正把宪法法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对敢于挑战我国宪法法律、挑战中国共产党领导、挑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一切错误言行,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敢于亮剑、坚决斗争。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明确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明确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是有机统一的。习近平总书记是国家的掌舵者、人民的领路人,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忠诚、紧跟、维护、捍卫党的核心、军队统帅、人民领袖习近平总书记,在这个根本问题上决不能有丝毫含糊和动摇,掺任何水分和杂质。
会议强调,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必须深入推进法治山东建设。要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推动和保证宪法实施,使宪法进机关、学校、企业、农村、社区、教材、工作守则,使宪法真正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必须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意识,厚植法治素养,坚持依法用权,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记者 李子路 张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