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施援藏援青“十大工程包”行动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实施援藏援青“十大工程包”行动助力受援地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山东将紧紧围绕促进受援地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惠民生、聚人心、摘帽子、补短板、促交融、助发展、保稳定的思路,坚持向基层倾斜、向农牧区倾斜、向贫困农牧民倾斜的原则,启动实施援藏援青“十大工程包”行动。“十大工程包”包括45项内容,涉及援藏援青资金5.22亿元。
实施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重点的“攻坚工程”。 在受援地重点贫困村,实施“一村一品”行动,将其打造成特点鲜明、模式可复制、经验可推广的示范村;在受援地选择重点贫困家庭,帮助实现就业创业;采取就地培训等方式,培训贫困村致富带头人;以贷款贴息等形式,支持贫困村发展农民合作社、种植养殖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
实施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重点的“推进工程”。 加大对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支持力度,支持桑珠孜区城镇化试点项目建设,改善市政道路、给排水、亮化、绿化等基础设施。
实施以提高乡村基础设施水平为重点的“宜居工程”。 建设乡村道路硬化、村庄绿化亮化、垃圾集中清运等基础设施,打造“生态宜居、生产高效、生活美好、人文和谐”的美丽乡村示范工程。
实施以提高劳动技能扩大转移就业为重点的“促进工程”。 按照功能齐全、设施配套、专业实用的原则,建设日喀则市、海北州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和远程教育网络,打造受援地一流水平的职业学校;对受援地初中、高中毕业未就业人员实施中、高等职业技能教育全覆盖,促进由劳力型就业向技能型就业的转变;鼓励我省企业到受援地投资创业,吸引当地劳动力就地就业。
实施以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的“育人工程”。 在日喀则市、海北州各选择1所中小学,通过改扩建校舍,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积极争取政策支持,适当增加我省省属高校在西藏的招生计划。做好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发放工作。将在我省就读的西藏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补助范围,并按照就高原则落实国家助学金标准。积极扩大名师送教规模和继续开展来鲁培训活动。
实施以完善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提高诊疗水平为重点的“健康工程”。 改扩建藏医院,增派当地急需的医务人员,采取双向培训交流、远程会诊教育培训等形式培训人才,提高医务人员诊疗水平;继续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西藏光明行”“青海光明行”活动;组织专家对受援地先天性心脏病儿童进行筛查并安排来我省治疗;对受援地医院实施远程会诊培训系统全覆盖。
实施以发展特色产业增强内生动力为重点的“财源工程”。 支持围绕特色产业,积极进行招商引资,带动增收致富;扶持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手工业、服装、藏药等产业,发展“农家乐”“牧家乐”“藏家乐”等乡村游;帮助受援地宣传打造旅游知名品牌;开展“山东人游西藏”“山东人游青海”和“西藏人游齐鲁”“青海人游齐鲁”等活动,推动旅游业加快发展;组织我省重点企业与受援地企业开展双向交流合作;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为受援地培训产业发展带头人;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打造产业发展平台。
实施以智力帮扶为重点的“人才工程”。 积极组织县乡村干部骨干、企业经营管理者、师资队伍、医疗卫生工作者、农村致富带头人、农民合作社发起人、种植养殖大户、旅游人才来我省培训。
实施以鲁藏人文交往交流为重点的“融合工程”。 开展“齐鲁文化日喀则行”“齐鲁文化海北行”和“日喀则文化齐鲁行”“海北文化齐鲁行”等活动,促进文化交流互动;排演反映增进民族团结的剧目,组织来我省演出;组织我省文艺团体赴受援地演出体现齐鲁优秀文化的剧目;实施受援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开展鲁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双向巡展;充分借助“珠峰文化旅游节”“青洽会”等平台,推动经济文化交流深入开展;创建日喀则市、海北州文化产权交易平台,促进两地文化产业发展;启动志愿者西部行动计划,安排我省大学毕业生到受援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受援地青少年来我省参加“鲁藏青少年手拉手”活动,组织藏族家庭来我省开展“藏汉一家亲”结对联谊活动。
实施以维护和谐稳定为重点的“平安工程”。
省援藏办介绍,援藏援青“十大工程包”行动所确定的项目建设资金从省援藏援青资金中安排,确保及时拨付到位。《通知》要求,各市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在2015年年底前,与受援地对接沟通,完成所承担工作任务的考察调研、项目论证,及时报送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实施方案;2016年1月底前由省援藏办组织进行方案评估、项目论证;2016年2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准备工作;2016年4月底前后由承办单位协调受援地组织实施,确保按任务要求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