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成立荣乌高速"1•16"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调查组

18.01.2015  19:46

    水母网1月18日讯 经省政府同意,2015年1月18日,荣乌高速“1.1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组成立并召开全体会议,对事故责任调查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事故责任调查组由省政府安委会副主任、省

安监局局长李世瑛任组长,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总工会,烟台市政府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省检察院应邀派员参加事故责任调查。目前,事故责任调查工作已全面展开。

    据了解,此次事故中共有6名伤者,截至1月18日,其中2名轻伤经治疗已出院,1名伤情较轻自行出院,1名伤情较重者因需做切痂植皮手术已转赴专科医院治疗,另2名伤者仍继续住院治疗。